第三节 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一、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重点,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居民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居民疫情常态化防控,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整合基层治理资源,推广“齐看家·保平安”智慧安防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完善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充分整合全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建设集公共服务、社区商贸、防灾减灾于一体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
二、深化社区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查询、共享和应用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信用联动和信用信息共享。依托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集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地方信用于一体的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以社区为单位,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整顿售卖伪劣商品、侵权仿冒等社会不诚信行为,健全社区诚信综合考评机制。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强化信用约束力。
第十一章 保障规划实施 推进宏伟蓝图顺利实现
加强“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最大程度地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汇聚社会各界共建共享力量,形成新时代新马尾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决策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工作格局。明确政府责任。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规划涉及区域、部门的目标任务。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和改革任务,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列入绩效考核,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加强衔接协调。注重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健全规划体系,完善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发展规划体系。统筹政策配套。用好用足国家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效应。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储备,注重精准施策,打好产业、财税、金融、土地、环保、投资等政策组合拳。
二、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谋划实施重大项目。深入实施项目带动,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持续抓好重大项目对接,策划储备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的项目,完善“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建立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滚动发展态势,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
强化要素资源保障。优先支持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产出效率。创新融资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研发、生产、管理等领域人才培养。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衔接,强化公共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落实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全面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防控。
三、健全监测考评体系
完善考核评价。强化对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民生福祉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将本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到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中,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强化监测评估。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加强对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需对本《纲要》进行修订时,要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汇聚人民群众力量和智慧,健全规划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开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公众评议机制,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