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非户籍人口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

  积极落实“海河工匠”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措施,加强以农业转移人口和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非户籍人口专业技能和文化培训,持续增强非户籍人口就业竞争力。实施“春潮行动”,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提升农民工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积极开展“新农学堂”培训,提升农村女性实用技术及综合素质。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就业工作能力。充分整合利用海河教育园区、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海棠众创大街等优势资源,探索“互联网 职业培训”服务,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增强技能素质教育供给与产业新旧动能转换需求匹配程度,实现就业率与城镇化率同向提升,提高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

  2.完善非户籍人口社会参与途径与机制。

  发挥各类群团组织和社区的沟通联系作用,拓展非户籍人口社会参与途径与渠道,鼓励和发展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非户籍人口重点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及时反映非户籍人口的利益诉求。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非户籍人口比例,积极引导其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城镇非户籍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健全就业市场监管机制,依法消除企业“同工不同酬”等歧视非户籍人口就业群体的行为。充分发挥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丰富社区活动,促进非户籍人口与城市居民的交流和融合,营造非户籍人口与城市居民间的互动环境,有效调动非户籍人口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提高城市社会认同感,增强非户籍人口对城市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四)保障进城农民的农村权益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畅通农村产权交易的渠道,让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自愿和放心进城落户。

  1.完善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的权益保障政策。

  巩固农村土地承包权和集体所有权确权成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切实保护进城落户农民集体经济的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

  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管理办法,探索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依法保障全家或部分家庭成员户籍迁入城镇后的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2.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的机制。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规范农村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流转交易。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行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网络操作、统一平台建设的管理模式,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进行,实现农村资源变资产、农民资产变资本。

  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积极对接天津市“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坚持生态空间优先,落实生态保护安全底线,维护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坚持生产、生活空间统筹布局,实施因地制宜的城镇化分类推进模式,强化区域交通互通便捷,打造更具竞争力、更具发展活力、更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

  (一)构筑绿色发展的生态安全格局

  按照“津城”“滨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建设要求,“宜林则林、宜田则田、宜水则水、宜草则草”的原则,以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建设和区间路绿色提升改造为重点,高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到2025年,实现一级管控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的发展目标,基本形成城园相融的现代都市生态系统,构建起贯通天津南北的生态廊道,“一城两芯三区,四廊五带多节点”的总体生态空间格局。

  图4-1 “一城两芯三区,四廊五带多节点”生态格局示意图

  1.积极推进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修复建设。

  坚持留白、留绿、留璞,强化林地、农田、水系、湿地系统治理,逐步完善由河道水网生态系统、林草湿地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三部分共同构成的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修复系统。

  加强林地和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利用农用地、坑塘水面、清退用地进行地形重塑和森林种植;提升现状林地园地、公园防护绿地等区域的种植力度;优化交通断面,增加道路交通用地森林覆盖率,改善林地生态。结合规划区水稻种植特点、生态建设导向,按照“增粮、增林果”的思路调整种植结构,增加小站稻种植面积,增加生态林、生态果树种植面积,控制玉米、棉花等种植规模,完善农田生态。

  加强水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根据绿色生态屏障区的水环境特性,按照建立调蓄、湿地净化协同体系及河道堤岸修复两个方面开展水系治理。通过新挖河道连通二级河道及主要干支渠,解决河道、干支渠之间断头、不成连通体系的问题;通过清淤、扩挖等措施治理河道,解决河道淤堵问题,重塑津沽水生态环境;改造硬质护岸,恢复河道自然驳岸,恢复湖泊湿地涵养功能,提高河岸物种多样性。重点保护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嘉湖水库;采用适当的生物生态及工程技术手段,修复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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