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水利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争取政策支持,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规划实施。按照规划总体部署,强化规划各环节组织实施,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主体,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坚持党建引领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实现党建带业务。从业务工作实际和党员需求出发,着力在教育学习、监督管理、服务党员、改革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致力于党务与业务同频共振,做到党建与业务目标任务上相衔接、工作部署上相呼应、推进措施上相协调,有效解决“脱节”和“两张皮”问题。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先进带后进。让党员在水利工程一线,树立标准、亮出身份、敢于承诺,激发“党员干部带头干、普通党员抢先干、职工群众跟上干”的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投入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水利投资补助,多方促进区镇财政加大水利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三、人才保障
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层次,拓宽干部视野。制定实施高层次水利科技人才计划,建立健全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着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技能大师,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注重分析和研判,发现挖掘人才。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乡镇水利站改革。
四、科技保障
转变管理方式,加快从具体项目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构建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完善水利技术推广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宣贯,推动更多应用类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示范基地、试验站等建设,形成以点带面的技术辐射格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