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
1.建设市职业病防治院。
2.建成职业健康体验馆,依托市疾控中心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重点实验室。
3.落实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标准,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支撑网络基本建成。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1. 按照“省市诊断鉴定、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
2. 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危害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
3. 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
4. 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六)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1. 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与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
2. 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七)大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 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职业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推动不少于100家企业参与江苏省健康企业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
2.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在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健康氛围,有效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全市至少评选100名“职业健康达人”。
(八)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1. 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
2. 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快政策融合,协同推进实施
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健康宿迁”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支撑规划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在本辖区、本单位预算中落实专项经费,稳妥有序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用于职业病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确保顺利完成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要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的分级培训和解读指导。宿迁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2023年和2025年将分别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