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积极开展与对口支援地教育支援工作。完善工作协作机制,通过中职学生培养、学生互访交流、校际合作共建等形式,线上线下齐发力,深化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交流,推动支援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十二、加快教育数字化改革

  (一)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数字化发展,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促进教学和管理平台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教育数据共享和开放,做好数据采集、应用与安全保护,为数字长兴提供部门基础数据。聚焦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提升教育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建设融通省教育厅“教育魔方”和市政府“城市大脑”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育数据跨部门协同治理。开展基于“教育魔方”的多场景应用建设。

  (二)发展“学在长兴”在线教育。推动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开展互联网 教育同步课堂建设,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的升级,进一步完善长兴教育资源平台和资源建设。实施师生信息技术素养提升工程。打造支撑大规模个性化教学的互联网学校,推进“名校上云”,建设“名师金课”,高质量普及“一校一师一生一空间”,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好县级网络名师工作室,鼓励教师通过在线教育提供优质资源和个性化服务,在上级的指导下探索教育资源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推进教育信息化新基建。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环境。全面完成多媒体改造升级,推进智能感知设备进校园,加快支持线上线下学习的智能图书馆和阅览室建设。继续做好常规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置,推动物理空间、资源空间和社交空间相融通的新型教学空间建设与应用。实现全县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计算机专网万兆到校,普及ipv6协议的部署和应用。职业教育构建基于职场环境和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室、产业技术实训室、行业技术体验馆等实践教学空间和一体化、线上线下结合的实训平台。配齐用好网络安全设施设备,全面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网络信息安全。逐年加大教育技术装备的投入。

  专栏14 实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

  打造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长兴县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基于“教育魔方”的教育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应用场景“学生校外培训综合集成服务”项目参与省数字化改革“揭榜挂帅”,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普及率100%;“互联网 教育”共同体覆盖率100%;基于之江汇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活跃空间比率达到75%。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开展空间应用优秀区域、优秀学校的展示推广活动,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深入推进 “一人一空间”,使网络学习空间真正成为广大师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活动的主阵地;数字资源应用普及率100%;精准教学模式学校普及率70%;建设20门长兴县地方特色课程,全县70%中小学建成“数字家校”;建设好省、市和区县三级的10个网络名师工作室;打造3个数字资源基地校;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标率100%。

  专栏15 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工程

  加大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投入,提高使用绩效。实现智慧校园覆盖率100%;新型教学空间(创新实验室、学科教室)普及率100%;实现智能图书馆覆盖率60%;100%实现教育计算机专网万兆接入、ipv6升级和无线网络覆盖学校主要教学和办公区域。

  十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深化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改革教师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坚决克服重教书轻育人、重科研轻教学等现象。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评价标准,将劳动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的评价原则,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二)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中小学(幼)校(园)长职级制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对区域内学校事业编制的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探索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管理体制,扩大中小学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和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标准,推进中小学校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加强聘后管理,形成考评考核体系,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克服教师职业倦怠,引导教师专业发展。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保障成果,逐步提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关注并优化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发展。

  十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公民同招政策。至 2022 年底,基本完成“公参民”治理工作,民办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将督政融入督导评估活动,实施以学校现代化建设为导向的督学机制,依法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等开展督导评估。完善统一归口管理和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体系,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全面实行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严格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普法教育,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二)全面净化育人生态。依规审批进校园项目,持续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教师减负清单和落实举措,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优质职业生态和专业环境。落实“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高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健全以校为主,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协同育人机制,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平安校园建设责任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实施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等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平安校园”长兴品牌。推进校园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效能。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五、完善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深化“双创双高”组织力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教育”工程,大力营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深化“杏坛先锋 ”党建品牌建设,突出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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