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深化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由“管理者”向“监督者”“服务者”转变,教育行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依法依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教育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办学自主权制度保障。优化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学校内部治理制度,创新章程实施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中小学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打造“清廉学校”。

  3.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落实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与力量配置,充分发挥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作用,各成员部门依法履行教育督导工作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重点督导评价中央、省、市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实施以建设现代化学校为导向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学机制,深入推进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专项督导,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环境。加强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

  4.完善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加强民办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民办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差异化政策。建立民办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引导机制,推动民办教育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探索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与教育机构智能监管,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构建形成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规范自律、社会协同治理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格局。

  5.健全教育治理体系多元参与机制。完善教育政策制定程序,推行重大教育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调研、咨询、听证和公示制度,健全教育标准制定和评价实施机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研究、评估监测等。健全社会主体参与学校治理机制,完善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与社区加强深度互动、紧密协作,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家长、社区、用人单位、行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学校治理格局。引导教育类社会组织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类社会组织在引进社会资源、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6.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完善校园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校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发挥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作用,积极应对教育舆情。全面推进平安校园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智慧安防设施改造,推行“校警”机制建设,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形成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较高、保障机制完善的防控格局,使学校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基础、家长尽责、司法保护、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7.强化教科研专业支撑作用。加强教科研专职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嘉兴教育智库中心,建设一支高素质市域一体化教科研专业队伍。加强教育重大项目、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等宏观中观研究,以及对课程改革深化、育人模式创新、教育质量提升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指导,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注重教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为嘉兴教育发展重大决策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拓展教科研国际视野,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群的教科研活动,共享长三角教育人才智慧,助推嘉兴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嘉兴教育发展重点建设工程

  序 重点工程 建设内容

  1 文化基因

  赓续工程 1. 实施红色文化弘扬行动,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第一责任,构建大中小一体化思政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形成“三全育人”格局,建立健全党、团、队一体化全教育体系,推进“红船精神”进校园,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教育实践。

  2. 实施嘉禾文化传承行动,深化“可爱的嘉兴”等地方课程的实施,推进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进校园。

  3.实施校园文化塑造行动,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品牌建设,办好“红领巾学院”。

  2 多元发展

  奠基工程 1. 培育特色学校。加强科技、人文、体育、艺术等特色学校的布局和培育,与学科基地建设有机衔接。

  2. 探索培养模式。建立小初高学生个性发展衔接课程体系,探索小初高特色学校、特色项目一体化培养模式。

  3. 强化特色保障。完善特色学校在招生、师资配备、环境设施改造和经费保障等政策。

  4.完善评价激励。建立健全特色学校创新人才等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3 身心健康

  阳光工程 1. 建设健康校园环境,建设安全、舒适、健康的校园功能建筑和教育教学设施。

  2.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配齐体育老师,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运动。

  3.协同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

  4.全面构建儿童青少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开展青少年心理服务活动。

  4 嘉师成长

  攀登工程 1. 实施青年教师“筑基”计划,做好新入职教师、班主任的指导培养,提升学历,开展教坛新秀评选和青蓝结对。

  2. 实施骨干教师“强腰”计划,畅通专业成长路径,开展高级研修,推动携手镇村教师培训项目。

  3.实施名优教师“登峰”计划,开展卓越教师结对培养,评选新一批“三名”(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完善“三名”“双特”(省特级教师、校长)等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引领全市、辐射全省、影响全国的教育高峰人才。

  5 乡村教育

  扎根工程 1. “名优教师扎根乡村”行动,完善政策,教师待遇进一步向农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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