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水资源论证

  (一)论证依据

  1.论证依据

  (1)《浙江省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

  (2)《丽水市规划管理办法》(丽政发〔2020〕18号);

  (3)《丽水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4)《丽水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

  (5)《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6) 其他相关技术材料。

  2.论证范围、水平年与重点

  本规划范围是丽水市全市域,规划中涉及到水资源利用的能源项目主要是缙云、松阳、青田、龙泉、景宁、遂昌、庆元、云和紧水滩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莲湖、缙云县棠溪、庆元县杨楼溪、庆元县兰溪桥、青田县新八源等水库水电站项目,庆元县屏都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二期、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3.8目、遂昌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等生物质能源项目,分布于丽水全市域。论证水平年为2020年。

  (二)规划实施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协调性与合理性

  1.水资源条件分析

  丽水市有瓯江、钱塘江、闽江、赛江(交溪)、飞云江、椒江等六大水系,瓯江水系为本区域主要水系,其流域面积占全市的75.86%。根据《丽水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丽水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91.13亿m3,20%、50%、75%、90%、95%等设计频率下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38.17亿m3、189.48亿m3、151.71亿m3、120.66亿m3、108.85亿m3。各县级区水资源总量特征值见下表。

  表6- 1 丽水市各县(市、区)水资源总量特征表

  (1)抽水蓄能项目:“十四五”时期,开工建设缙云、松阳、青田、龙泉、景宁、遂昌、庆元、云和紧水滩抽水蓄能项目,总计929.7万千瓦,其中“十四五”期间,新增抽蓄装机60万千瓦。

  (2)水电站项目:“十四五”时期,开工建设莲湖水库、缙云县棠溪水库、庆元县杨楼溪水库、庆元县兰溪桥水库、青田县新八源水库项目,建设水电站规模5万千瓦。

  (3)生物质项目:“十四五”时期,开工建设庆元县屏都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二期、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遂昌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

  2.规划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协调性与合理性分析

  抽水蓄能和水电站项目,顺应水资源特征要求,在运行过程中承担调蓄洪水、防洪防灾、保障供水等作用,并不消耗水资源。庆元县屏都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二期、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遂昌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三3.8个生物质项目总体用水量较小,不会对当地用水总量控制造成明显压力。项目依托当地现有及规划的给水设施供水,可以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三)规划实施对水资源方面的影响分析及对策措施

  1.规划实施的取水影响分析

  抽水蓄能及水电站项目,因兴建了水库,对水库周边及上游用水户用水创造了条件,改善了用水环境。项目建设将淹没田地和山间场地,改变径流和河流的水温特征,将对脱水河段和下游居民、梯级电站等产生一定影响。

  生物质项目取水量少,项目取水对水量分布影响较小,对河流生态水量及水文情势的影响甚微。

  2.规划实施的退水影响分析

  抽水蓄能及水电站项目,项目施工期退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退水和生活废污水退水,对生产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均不会对水资源产生影响。电站运行后,退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且水量极少,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基本无生产废水排放,发电后3.8经尾水渠排入下游河道,不消耗水量。设备运行及检修产生少量油污污染采用间歇处理并加絮凝剂处理,不会对下游河道产生影响。

  生物质项目主要也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污水,基本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退水对区域的水功能区和第三方用水单位影响较小。

  3.总结与建议

  项目建设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水符合水3.8资源条件及规划,符合当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资源规划管理要求。本规划初步论证规划项目取水基本合理,具体水资源论证结论以水资源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建议:

  一是在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中应遵循水资源保护原则,采用先进工艺和新技术,加强企业内部用水管理,充分挖掘节水潜力,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服从水资源统一管理,依法取水和排水。二是进一步完善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加强用水管理,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三是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向附近地表水直接排放污水、泥浆和生活垃圾、污物、弃土。在项目建设运行之后要加强管理,特别确保各类废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3.8行,并达到预期的水质目标。四是抽水蓄能和水电站项目将对脱水河段和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水生动植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制定优化补偿方案。

  附件:需求预测3.8

  (一)主要指标设定

  1.gdp增速

  根据《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25年,全市gdp增速处于全省第一方阵,规模总量突破2250亿元(当年价)。分情景设定gdp增速为6%、7%和8%。2020年丽水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540.02亿元(当年价),折算成2015可比价为1437.13亿元,gdp预测如下表。

  表1 丽水市gdp预测

  单位:亿元

  gdp增速设定6%7%8 20年(当年价)1540.022020年(15价)1437.132025年(15价)1923.202015.652111.622.能源强度说明

  根据全省下达目标,“十四五”时期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将进一步提高,对地方重大平台、主要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预测中按单位gdp能耗下降14%和14.5%两个情景进行考虑,“十四五”末能源强度预测如下表。

  表2 丽水市能源强度预测(2015年价格)

  单位:吨标煤/万元

  单耗下降率2020年2025年14.0%0.36810.31614.5%0.36810.315(二)预测方法及结果

  1.能源强度法

  能源强度法即单位gdp能耗法,首先确定gdp增速指标和万元gdp能耗指标,得出未来年份的gdp总量和单位gdp能源消耗量,在此基础上,即可得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的年均增长率。gdp增速指标和万元gdp能耗指标设定同上。预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表3 丽水市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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