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制
完善住房保障工作体制、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条块结合、协调配合”的原则,形成健全的住房保障组织和事务管理网络。建立居民收入审核体系,加强申请住房保障的资格审查,探索制定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增加保障性住房管理的人员、设施和经费投入,改善小区治安环境;在保障房小区设置爱心超市、再就业帮助、心理咨询、志愿服务等社会救助设施,增加人文关怀,帮助低收入弱势群体克服生活困难。
(五)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队伍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化对新时代住房保障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改革创新,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努力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住房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自身建设上走在前列。持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在全程服务、精准服务、联动服务方面再发力,确保“十四五”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六)建立规划检验评估机制,做好动态调整
建立规划检验评估机制,形成“一年一体检,中期一评估、五年一总结”动态监测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监测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
(七)强化宣传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要不断强化宣传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现场服务等方式,推广和介绍住房保障服务内容,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要加强对外交流、部门交流,探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定期召开座谈会、业务培训会,增强从业人员责任感,使命感,主动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信息公开,保障民生效益同步显现,切实提高审核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各街道设立受理点,实现“社会受理、系统审核、分期摇号”的一站式受理机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