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200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5号);

  《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通知》(建办城函〔2018〕304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 号);

  《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城建函〔2018〕65 号);

  《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商务部等六部委,2016年5月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19〕12号);

  《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实施<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通知》(马人常〔2020〕25号);

  《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马鞍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马鞍山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1.5.2 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 号);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 47-101-20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2018);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17-2009);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09-2016);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24-200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范》(gb51220-2017);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41-2010);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程》(cjj52-2014);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86-2014);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操作规程》(t/hw00001-2018);

  《大件垃圾集散设施设置标准》(t/hw00002-2018);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18);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gb/t 17217—2021);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5.3 相关规划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马鞍山市市区环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

  《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年修订);

  《马鞍山市濮塘镇总体规划(2016-2030)》

  《马鞍山市向山镇总体规划(2016-2030)》

  《马鞍山市银塘镇总体规划(2016-2030)》

  《马鞍山市博望镇总体规划(2013-2030)》

  《马鞍山市丹阳镇总规总体规划(2013-2030)》

  《马鞍山市新市镇总体规划(2013-2030)》

  《当涂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当涂县域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和县县城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16-2030年)》

  《和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6-2030)》

  《含山县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6-2030)》

  《含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马鞍山市环卫部门提供的环卫现状基础资料。

  1.6规划范围和时限

  规划范围为市域范围(含市区与当涂县、和县、含山县三个县的县域范围),面积约4049km2。其中,重点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市区范围,包括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含市经开区(北区)、慈湖高新区,规划面积约704km2。

  本次规划期限以“十四五”时期,即2021至2025年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和发展为重点,同时衔接正在编制的《马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1.7规划技术路线

  本规划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线,强化垃圾处置过程监管,通过对马鞍山市“十四五”期间各类垃圾产生量进行分类预测,对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环卫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环卫管理等方面,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在借鉴相关城市环卫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马鞍山市环卫规划目标和指标;提出马鞍山市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并对城市垃圾源头分类预测与减量、前端分类投放与收集、中端分类运输和末端综合利用的方式、配套处理设施设备等;对环卫清扫保洁、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及智慧化管理等各方面提出规划和指引;明确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规划实施投资与保障。

  第二章 “十三五”发展回顾与评估

  2.1 环境卫生管理体制

  目前马鞍山市区实行市、区两级环卫,当涂、和县、含山三县独立管理县域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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