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6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含妇幼保健院)149家。卫生技术人员4.04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59万人、注册护士1.82万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98人。拥有总床位3.19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含妇幼保健院)3.0万张。建成全市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平台,组建流调队伍1089人、核酸采样队伍1.4万人、环境消毒队伍614人,储备隔离房间10556个,核酸检测能力达30万单管/日。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5个、省普惠托育机构10家,市老年病医院成为国家级老年友善医院。14家医疗机构建成互联网医院,全省率先实现三级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全覆盖。

  年末全市拥有体育场地2.3万个,其中体育场30个、体育馆40个、室内外游泳馆(池)231个、乒乓球房(馆、场)2842个、健身房(馆)1374个、篮球场(含三人制篮球场)3961个、城市健身步道2491个、全民健身路径6964个、其他体育场地4790个。全年新增公共体育设施面积42.7万平方米,人均拥有体育设施面积3.9平方米。发展等级运动员178人、等级裁判员726人。承办国家级比赛10项、省级比赛32项,共有70名常州运动员获得全国比赛冠军。

  十一、人口、民生与社会保障

  全市户籍总人口388.16万人,增长0.4%。其中男性189.65万人,增长0.2%;女性198.51万人,增长0.6%。户籍人口出生率5.7‰,死亡率7.4‰,人口自然增长率-1.7‰。全市常住人口534.96万人,增长1.3%。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15.02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19.94万人。城镇化率为77.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万人,扶持创业2.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0.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6%。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95%以上。组织3.1万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5.9万人参加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897元,增长9.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822元,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22元,增长10.7%;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4:1。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079元,增长20.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021元,增长18.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768元,增长25.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26.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1.4%。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5%,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1%,衣着类上涨1.2%,居住类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上涨4.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1%,医疗保健类上涨5.8%,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1%。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9.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3.5%。

  全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9万套,基本建成1.4万套,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9559套。28.2万平方米异地置换房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大板房”住户选房工作全部完成。累计发放租房资助36.2万元,发放购房资助986万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83个,惠及居民5.4万户,完成率达104%。“老旧小区 加装电梯”模式入选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相关项目纳入住建部优选典型案例。

  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7.3万人,增长3.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4.1万人,增长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8.0万人,增长1.0%。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6.6万人,增长7.2%。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0元,全市9272户、1.3万人纳入低保范围,累计发放保障金1.2亿元。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养老机构121个,养老机构床位数25822张,收养人数10752人。拥有法律援助中心8个,接受法律咨询4.9万人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9.7%。全年发行福利彩票6.2亿元。

  十二、城乡建设和公用事业

  全年交通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164.4亿元。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溧宁高速与溧高共线段建成通车。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完成农路提档升级50公里,农危桥改造14座,金坛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推进环太湖一体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路建设,构建60公里的“一线一环一带”四好农村路体系。

  年末全市公交线路474条,增长34.7%;公交营运车辆3152辆,增长17.7%;巡游出租汽车3678辆,增长0.2%。全年完成公交客运量1.5亿人次,增长8.3%。轨道交通2号线正式开通,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3条,新增公共自行车站点22处,改造提升16个公交站台,轨道交通2号线各站点300米内公交线路、公共自行车衔接率达100%。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2818个。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88.4亿千瓦时,增长12.6%。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8.2亿千瓦时,增长9.8%。城区自来水供水4.1亿立方米,管道燃气供气量17.4亿立方米,污水处理3.5亿立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212.4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实施治污工程2722项,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357家。持续深化生态绿城建设,扩绿3623亩,建成6个生态安全缓冲区。累计拆除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26家,新增沿江绿地1000亩。依法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117件,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件。

  全市pm2.5年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下降8.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6.4%。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92.2%,比上年提高9.2个百分点,所有河流断面首次均达ⅲ类,4条入湖河道首次全部达到省定考核目标。恢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2平方公里,增长170.0%。

  注:

  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除注明按不变价格计算外,均按现行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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