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地铁开通运营车站60座,建成投用里程78.2千米,累计安全运送乘客6.48亿人次,其中,2023年度客运量17316.14万人次,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超44%。
全年邮政行业业务总量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6.6%。邮政函件业务890.2万件,比上年增长9.8%;包裹业务46.5万件,比上年下降23.4%。快递业务量153800.9万件,比上年增长5.2%;快递业务收入93.9亿元,比上年增长8.8%。
全年电信业务总量150.5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529.7万户,增长6.4%。移动电话用户1493.1万户,增长3.0%;固定电话用户102.2万户,下降7.7%。
全年接待国内游客12756.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1.7%;国内旅游总收入150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1.8%。
八、财政、金融
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7.9亿元,比上年增长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4.8亿元,比上年增长2.0%。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2264.7亿元,比年初增加2397.4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2883.4亿元,比年初增加1802.0亿元。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7647.6亿元,比年初增加1781.5亿元。
九、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
年末高等学校48所(其中普通高校44所,成人高校4所),招生23.66万人,在校生71.19万人,毕业生20.18万人。研究生招生1.03万人,在校生2.99万人,毕业生0.84万人。普通、职业本专科招生22.62万人,在校生68.21万人,毕业生19.34万人。
普通中学418所,招生22.8万人,在校生64.8万人,毕业生19.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32所,招生7.7万人,在校生23.3万人,毕业生8.2万人。小学1388所,招生16.0万人,在校生92.3万人,毕业生15.0万人。特殊教育学校23所,招生340人,在校生2552人,毕业生454人。幼儿园2016所,在园人数29.0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8%。
全年全市专利授权19022件,有效发明专利18405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7.3件。
全年全市共签订技术合同6758项,技术合同成交额20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4.4%。
年末全市共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513个,产品、体系和服务认证机构18个,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333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6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94.1万台(件)。制定、修订市级地方标准229个。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9个,艺术表演场馆9个,文化馆23个,博物馆39个,公共图书馆24个,广播电视台18个。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全年全市举办、承办市级以上运动会(赛事)273项,参加运动员17100人次。运动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金牌517枚,银牌406枚,铜牌397枚。
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9090个。其中,医院30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23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4个,乡镇卫生院20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45个,村卫生室3958个。年末卫生机构实有床位74839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62143张,乡镇卫生院9223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0.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7万人,注册护士4.4万人。
年末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768个,床位4.2万张。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9个,床位243张。
十一、资源和环境
全年全市完成造林面积9.11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2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2.6%。
全年市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气225天。城市水环境功能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新能源发电量21.3亿千瓦时。其中,太阳能发电量10.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7.9%;垃圾焚烧发电量7.5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6.9%;生物质发电量3.7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6.9%。
十二、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35元,比上年增长7.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564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42元,增长7.1%。
年末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8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0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6万人。其中在岗职工参保人数为237.0万人,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数为69.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11.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9.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12.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60.6万人,增加8.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92.3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70.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45.7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主要为初步统计数。由于单位换算、四舍五入等原因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最终核实数据确定后,初步核算数据不再使用。经最终核实,2022年,全市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7080.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2%。
[4]本公报石家庄市指标数据中,地区生产总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常住人口、进出口总值、电信业务量、邮政业务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等指标数据含辛集市,其余数据均不含辛集市;部分指标因统计口径变化,与上年公报数据不衔接。
[5]由于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变动等因素,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