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境、能源和安全生产
环境:全区有密闭式清洁站232座,城市道路日清扫保洁面积2252万平方米。全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分别为31微克/立方米和59微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下降8.8%和4.8%。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分别为3微克/立方米和25微克/立方米,分别与上年持平和下降10.7%。
全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7.85%,比上年提高0.42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
能源:全年能源消费总量440.7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2138吨标准煤,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1.16%。
安全生产: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59起,比上年减少4起;死亡63人,减少1人。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6起,与上年持平;死亡6人,减少1人。发生火灾603起,比上年减少183起;死亡2人,减少7人。
公报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单位。
5.因四舍五入关系,本公报数据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丰台区财政局;进出口数据来自丰台区商务局;就业数据来自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台区医疗保障局、丰台区民政局;专利数据来自丰台区知识产权局;技术合同数据来自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教育数据来自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文化数据来自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档案数据来自丰台区档案局;卫生数据来自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丰台区体育局;环境卫生数据来自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境保护数据来自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园林绿化数据来自丰台区园林绿化局;道路交通和生产安全数据来自丰台区应急管理局;火灾数据来自丰台区消防支队;其他数据来自丰台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丰台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