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有新一代天气雷达站14个,气象卫星接收站2个,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站5293个。全年霾平均日数39天。
296个省控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占97.0%,比上年降低0.6个百分点;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98.0%,比上年降低1.0个百分点。按达标水量和个数统计,11个设区城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143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为100%。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11次,比上年减少6次;累计影响面积767平方千米,比上年减少785平方千米。其中有害赤潮7次,累计面积662平方千米,造成渔业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
全年城市(县城)污水排放量47亿立方米,污水处理量4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97.9%。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用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100%。
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9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9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88个。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比上年增长5.8%,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0.2%。其中,千吨以上和重点监测用能企业能源消费量分别增长4.6%和4.8%,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0.6%和1.3%。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道路运输、水上运输、渔业船舶、铁路运输事故)764起、死亡63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1.3%和10.2%,其中,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459起、死亡331人,分别下降21.4%和24.6%。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核实数以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浙江统计年鉴—2024》公布的数据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地区生产总值(现价)与全部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比率。其中2023年就业人员为预计数。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统计范围是全部港口。
[6]邮政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
[7]电信业务总量按2022年不变价计算。
[8]5g基站总数为建设部门口径数据。
[9]202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为预计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对2022年gdp最终核实结果,2022年浙江省r&d经费与gdp之比相应修订为3.10%。
[1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指每周参加3次及以上,每次锻炼时间30分钟以上、锻炼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等数据来自省人力社保厅;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水产品产量、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三品一标”建设、和美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数据来自省农业农村厅;在册经营主体、商品交易市场和成交额、专利、“浙江制造”标准等数据来自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杭州海关;中欧班列、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对外投资等数据来自省商务厅;公路里程、民航运输、货物周转量、旅客周转量、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等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汽车保有量等数据来自省公安厅;邮政业务、快递业务量等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总量、电话用户、互联网用户等数据来自省通信管理局;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上市公司数据来自浙江证监局;保险业数据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医疗保险等数据来自省医保局;低保、福利彩票等数据来自省民政厅;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企业技术中心、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数据来自省科技厅;卫生、诊疗数据来自省卫生健康委;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等数据来自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电影、出版数据来自省委宣传部;体育、体育彩票等数据来自省体育局;水资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等数据来自省水利厅;森林资源数据来自省林业局;气象数据来自省气象局;生态建设、环境监测等数据来自省生态环境厅;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用水和燃气普及率等数据来自省建设厅;各类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等数据来自省应急管理厅;城镇调查失业率、价格、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猪牛羊禽肉产量、生猪存出栏、城乡居民收支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其它数据均来自于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