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卫生和体育
年末拥有各类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1235个,其中医院67个、卫生院3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妇幼保健机构8个,村卫生室30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8个。年末拥有卫生机构床位1.82万张,其中医院1.37万张、卫生院0.18万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3万张。年末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5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9795人,注册护士11088人。全年引进医学领军团队7个、医学博士21名,选拔培育本土医学人才40名。开展“千医巡诊万村行”活动,组建487支巡诊服务团队,惠及18.19万人次。成立镇江市智慧医疗发展促进会,江大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智慧服务三级评估。镇江连续14年蝉联“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新建扩建体育公园6个、健身步道22公里;成功举办江苏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2023健步走江苏大型公益体育系列活动、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资格赛;我市输送的运动员在世界大赛斩获2金1银1铜、亚运会比赛获2金2银2铜、全国比赛获9金7银4铜。我市运动员徐旭霞勇夺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象棋比赛公开组女子个人冠军。镇江经开区航空体旅融合基地被认定为“2023年江苏省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全年体育彩票销售11.77亿元,增长25.3%。
十二、城建、环保
346国道镇江城区段城市化改造工程、沪宁沿江高铁句容段建成通车,312国道宁镇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主线基本贯通,谏壁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市区实施城建项目134个,新建和改造城市道路34条,提档升级农村公路203公里。改造地下老旧燃气管网2.8公里;新建污水管网31.1公里,修复市政污水管网11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新建成“乐享园林”活力空间11处,开放共享城市绿地38处、20.6万平方米,镇江入选全国首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城市。
全年新增各类城市绿地面积178.6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93平方米。林木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25.6%、42.5%。全年全社会用电量306.8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8%,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9.41亿千瓦时,下降7.0%。全市拥有区域供水厂8座,总供水能力126万吨/日,其中市区自来水供水能力70万吨/日。市区管道天然气供气总量5.6亿立方米,家庭天然气用户34.87万户,家庭液化气用户10.95万户。全年国控站点pm2.5年均浓度为37.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74.5%。全年地表水国考断面、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均为100%。
十三、人口、就业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22.60万人,比上年增加0.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0.3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0.7%,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26.8%,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64.77万人,比上年减少2.09万人,其中男性130.21万人,减少1.25万人;女性134.56万人,减少0.84万人。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74万人,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2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1.32万人,发放各类促就业补贴7亿元,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引进大专以上学历人才4.04万人,成功举办第六届“创响镇江”创业大赛,扶持成功自主创业人数1.71万人。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赋能行动,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13万人次。
十四、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65元,增长5.6%,其中,工资性收入34950元,增长6.7%;经营净收入7194元,增长3.1%;财产净收入4944元,增长1.9%;转移净收入8477元,增长5.5%。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985元,增长9.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602元,增长5.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866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66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576元,增长11.8%。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民生类支出412.58亿元,占比重77.3%。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53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40元,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60元。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5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15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60.53、74.77、66.26万人。年末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709张,等级养老机构占比达79%。全年福利彩票销售4.55亿元,同比增长60.7%。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快报数,正式数据以《镇江统计年鉴2024》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
[5]本公报中部门统计数据分别来自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邮管局、市通管办、人行镇江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