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142元[6],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731元,分别增长8.2%和14.0%。
全年累计实现民生类支出26.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7.02%。新增城镇就业1872人,零就业家庭就业率达到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18人,其中省内转移32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1%,发放失业救济金1350人次,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766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970万元,扶持913人创业,带动3721人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8万人、28.4万人。
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
2021年全县境内的1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2个赣江源监测点、1个县出境断面监测点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7%,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8件,1例环境案件入选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成功创评“省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截止2021年成功创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省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村111个。
注:
1.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建筑业总产值及增加值按法人登记注册地原则统计。
4.按省统计局要求,今后将不再公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5.国家统计局修订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2013年国家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收入、支出口径均有所变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支出也相应调整。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