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市年末拥有文化馆1个,组织文艺活动1686次,举办训练班100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75.18万册;文化艺术表演团体918个,演出场次850场;剧院1个、电影院11个。全市文化礼堂总数达到375家。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图书下乡202000册次,送戏下乡1075场,送电影下乡7815场,送讲座下乡597场,送展览下乡110场。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重点打造“百姓文化艺术节”、“特色广场文化”、“百姓文化茶坊”、“非遗讲堂”、“周末惠民剧场”、“文化节目进景区”等一批特色文化惠民服务品牌,全年共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1530次,县市间“文化走亲”47次,各类培训及展览共计214次,组织周末惠民剧场演出11场。
全年参加地市级以上运动会获金牌375枚,银牌302枚,铜牌229枚,其中:省级以上比赛金牌23.5枚,银牌16枚,铜牌13枚。全市有二级运动员87人,向上级输送体育人才25名。全年全市共销售体育彩票3.41亿元,比上年增长57.1%,创收体彩公益金1288万元。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00个,其中医院14个,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门诊部19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45个。全市年末拥有床位5047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4737张,妇幼保健院床位310张。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7810人,其中执业医师2929人,执业助理医师386人,注册护士3171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户籍人口85.08万人,其中:男性人口42.88万人,女性人口42.20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40%和49.60%。全市年内出生人口5146人,出生率为6.05‰;死亡人口6046人,死亡率为7.11‰;人口净减少90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6‰。据2022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8.9万人,城镇化率达68.8%。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081元(见图5),同比增长4.9%,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25936元、12577元、5620元、12948元,分别增长5.2%、2.3%、5.0%、 6.7%。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808元,同比增长3.8%,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31432元、13042元、8155元、14179元,分别增长4.9%、0.2%、3.8%、5.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71元,同比增长6.5%,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 移净收入分别为16380元、11768元、1214元、10809元,分别增长4.6%、6.3%、6.7%、9.7%。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472元,同比增长5.2%。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755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809元,增长6.3%。
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78平方米。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3248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保人数26251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6121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6991人(含建筑工伤)。年末全市生育保险在保人数213047人。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9371人,年内新增参保2322人。全市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110598人,发放率100%,全年累计发放金额52437.3万元。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保人数56583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453775人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23440人,年内新增参保6人,已享受待遇人员5190人,全年总发放金额4254.9万元。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单位26个,床位6845张,收养各类人员1526人。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00%。年内新审批城乡低保对象342人,现有低保对象6316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4911万元。落实特困供养,现有特困对象226人,发放特困供养金602万元。全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363.53万元,资助参保20326人次,资助参保2308.61万元,医疗救助107564人次,发放救助金980万元。2022年全市共有抚恤优待对象9244人,发放抚恤金6525.99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744.28万元、困难补助经费22.01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率达到98.52%,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25.34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4]674.1814公顷,比上年上升6.93%,其中工矿仓储用地 106.3346公顷,下降36.79%;房地产用地69.064公顷,下降15.5%;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449.0866公顷,上升23.74%。
全年全市完成造林更新面积392.33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34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53.33公顷,迹地更新5公顷。森林抚育面积266.66公顷,新植珍贵树木27.75万株,重点建设珍贵彩色森林970亩。全市森林面积达107700.3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1.66%,年末森林蓄积量668.49万立方米。
全年平均气温19.1℃,较常年偏高0.9℃, 年总降水量1171.7毫米,较常年偏少18.5%,年降水日数182天,较常年偏多29.7天。年日照时数1617.7小时,较常年偏少3.8%。全市霾平均日数16天,比上年增加3天。
全市规范化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县级1个,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级5个,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3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8个镇乡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77.78%,7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pm2.5年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4.55%;空气质量优良率(aqi指数)为97.5%,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城区拥有污水处理厂2座,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79000 立方米,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8.3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上年下降0.1%,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4%。
全市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前三年平均值分别下降40%、51.16%。未发生列入统计口径的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及铁路路外等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三次产业划分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外贸进出口为海关统计口径。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是指报告期内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法以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量。
[5]房地产用地是指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的总和。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数据来自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数据来自市医保局;市场主体、商品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发明专利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管局;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组织、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进出口、利用外资数据来自市商务局;交通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旅游、文化事业、体育数据来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东阳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市科技局;气象数据来自市气象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低保和特困供养、社会服务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抚恤救助数据来自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林业数据来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建设、环境监测数据来自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各类事故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保险数据来自金华保险行业协会;邮电数据由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