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环境、安全生产
全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0.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位列第21,与上年持平;全县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类别均值为ⅱ类,全县11个小流域断面ⅱ类水质断面10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全县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各项指标均符合各功能区划要求,公众对区域环境评价良好。
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6人、受伤4人,与上年比起数下降35.7%,死亡人数下降45.5 %,受伤人数下降50%,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23人,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75人。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不做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