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有效发明专利709件,比上年增长37.9%,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224件,比上年增长107.4%。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40件。授权发明专利240件,比上年增长31.9%。
全年签订技术合同365项,成交额18.80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9个,年末达到119个。规上高新技术产值177.22亿元,同比增长10.0%,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68.46%,比上年提高11.70个百分点。2021年,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62529万元,占gdp的比重为1.55%,比上年提高0.40个百分点。
十二、卫生事业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76个,其中一级以上医院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卫生工作人员588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816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1813人,注册护士2213人。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317张,病床使用率76.6%。全年完成诊疗服务341万人次,健康检查21.44万人次。实现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22.74亿元,比上年增长9.8%,占gdp比重达到5.3%。
十三、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6元,比上年增长5.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25元,比上年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89元,比上年增长7.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1.75,比上年缩小0.04。全体居民消费支出17547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城镇居民消费支出20016元,比上年下降0.6%,农村居民消费支出13602元,比上年增长4.7%。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1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8.30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1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8.8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3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9.06万人。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
全市养老机构和设施152处,其中提供住宿的养老机构20处,社会福利院1处;配置养老床位329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1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0元/月,比上年提高89元。年末城市低保对象464户、956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09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月,比上年提高109元。年末农村居民低保对象6827户、12436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343万元。供养特困人员3277人,实施临时救助383人次。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9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32人。
十四、安全生产
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3人,均为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070。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有与统计年鉴不一致的以统计年鉴为准。小数位四舍五入取舍产生的误差未做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