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23 个,其 中公立医院 2 处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妇幼保健计划生 育服务中心 1 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处,卫生健康综合执法 大队 1 处,卫生进修学校 1 处,皮肤病防治站 1 处,结核病防 治所 1 处,康复医院 1 处,乡镇卫生院 14 处。全县各类公共卫 生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 3428 人 (不含诊所) 。其中,执业医师 1039 人、执业助理医师 641 人、注册护士 1392 人。 实有床位 3474 张。
体育事业不断进步。加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新建为 民服务中心南侧全民健身广场、东关片区绿地体育公园两处大 型公共体育设施,城区大型、小型健身广场达到 10 处,社会足 球场 5 块。为 11 个镇街的 35 个村居、5 个社区小区配备了 48 套 384 件器材、19 副篮球架、44 张乒乓球台。2022 年向市体校 共输送 32 名运动员。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乡建设呈现新面貌。 完成五台山路、泉河路南段、小楼 路北段、南市街南段、宝塔路等6 条道路,共计 8.5 公里。完成 32 个老旧小区改造,总建筑面积 20.3 万平方米、78 栋楼、惠及 群众 2363 户居民。完成 147 个合流制建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 程,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清零。城区园林绿地总面积达到 1190.68 公顷;城区绿地覆盖总面积为 1345.58 公顷,建成区绿地覆盖
面积达到 1106.27 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 38.0%;城区人均公 共绿地 22.06 平方米。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 67995 吨,其中集中 焚烧处理垃圾达到 67995 吨,集中处理率达到 100% 。完成城区 集中供热管网改造 9850 米,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 1000 万平 方米。全面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 93 户。持续深化 “厕所革命”成果,实施完成 869 户新增意愿 户无害化厕所改造。 完成 21721 户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工程。天然气居民用户软管更换 52732 户。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细颗粒物 ( pm2.5 ) 平均浓度 为 42 微克/立方米, 同 比改善 10.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 243 天, 同比改善 4.9%。泉河牛庄闸出境断面水质年平均浓度 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年末全县总户数 240391 户。年末户籍 总人 口 811830 人,其中城镇人 口 360517 人、 乡村人 口 451313 人,男性 425042 人、女性 386788 人,18 岁以下的 182256 人、 60 岁以上的 156094 人。全年出生户籍人 口 5657 人,死亡人 口 11283 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 67.73 万人,其中城镇人 口 38.75 万人, 乡村人 口 28.98 万人。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432
元,同比增长 5.9%;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786 元,同比增 长 1.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7623 元、增长 5.0%;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0342 元、下降 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 21499 元、增长 7.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2349 元、增长 4.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 1.75,比上年同期缩小 0.03。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172 人,其中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1767 人。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 425 人。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21. 15 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63821 人,征缴养老 保险费 63942 万元,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59189.7 万元;机 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4919 人,征缴养老保险费 26770 万元,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52788.9 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参保人数达到495000 人,征缴养老保险费 16327 万元,发放 养老金 33053.4 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50928 人,征缴保费 3456 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2157 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55594 人,征缴保费 1854 万元,支付额 2211.88 万元。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7.41 万人,生育保险参保 5.27 万人,2022 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统一征缴,共收缴保费 3.89 亿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14349.91 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
遇 1001 万元,划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14142. 1 万元,合计支出 2.94 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64.81 万人,收缴保费
6.03 亿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5.51 亿元。
社会服务日臻完善。全年建成老年人食堂 9 处;年末全县 14 处乡镇敬老院供养床位总数 1346 张,全部达到省养老机构等 级划分 a 级及以上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 人每月 1144 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910 元。全年救助特困人员 3451 人,发放特困人员保障资金 4748.7 万元。
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880
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700 元。全县救助城市低保 对象 321 人,发放城市低保金 253.7 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 16684 人,发放救助金 8657.3 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影响,存在总 计和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 价格计算。
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部分指标统计口径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