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
4.五大支柱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及汽车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包括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包括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四个特色产业包括玩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化工制造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包装印刷业。
先进制造业包括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5.阅读本公报时,请注意统计指标的时间、口径和计算方法等。
6.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及“粤字号”农业品牌产品数来自市农业农村局;进出口、利用外资数据来自市商务局;公路通车里程、交通运输、公路、水路相关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邮电业务收入、电话用户等数据来自市邮政、电信、移动等相关运营商;文化馆、文化站、公共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博物馆、文化广场、公共广播节目、运动员获得奖牌、健身活动、体育彩票发行情况来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电影放映情况来自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年末各类金融机构数据来自市金融工作局;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来自市人民银行;股票总成交额及年末保证金余额数据来自证券期货业协会;保险、保费及赔款与给付来自市银保监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数以及科研成果奖等数据来自市科学技术局;授权量数据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卫生医疗机构、出生和死亡人口等相关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福利单位、敬老院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气象数据来自市气象局;森林小镇、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数据来自市林业局;生产安全事故相关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等相关数据来自市公安局、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