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8个,县级以上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为521189册,其中纸制藏书为320892册,电子图书为200297册。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78.88万人次,同比增长37.3%;旅游总收入40.53亿元,同比增长5.4%。
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含民营机构及村卫生室)649个,其中,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29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个,村卫生室165个,门诊部及诊所441个,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妇幼保健医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急救中心(站)0个。全区拥有医疗床位2525张,下降3.9%,其中卫生院床位370张。全区卫生机构拥有在岗职工5539人,增长10.4%,其中执业医师1560人,执业助理医师414人,注册护士2281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技术人员45人,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27人。
全年成功举办各类体育活动6次,参加运动员超过0.2万人。在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得金牌8枚。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区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0.4261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3.0%。全年总用水量8442.93亿立方米,下降42.5%。其中,生活用水量1.255亿立方米,增长41.9%;工业用水量0.375亿立方米,下降19.4%;农业用水量1.7475亿立方米,下降9.7%;生态环境用水量0.035亿立方米,下降30.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91.02万吨标准煤,增长2.5%。全社会用电量110.74亿千瓦时,增长20.7%,其中工业用电75.30亿千瓦时,增长21.7%;第三产业用电19.94亿千瓦时,增长23.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3.07亿千瓦时,增长12.3%。
从市环保考核评价点总体情况看,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0天,其中优天数171天;良天数169天;轻度污染天数25天;无中度以上污染天数,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93.2%。清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μg/m³、24μg/m³、41μg/m³、23μg/m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为149μg/m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为1.1mg/m³。
全年完成营造林工程14400亩,其中人工造林1842亩,退化修复8051亩,封山育林6350亩;完成中幼林抚育20000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4.39%。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9起,死亡32人,受伤10人,经济损失2593.3万元。发生工矿商贸制造企业事故5起,死亡7人, 直接经济损失1143万元。发生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生产经营性事故13起,死亡14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
注: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量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金融、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数据来自部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