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内贸易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32亿元,比上年增长2.0%。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268.95亿元,增长2.1%,餐饮收入42.37亿元,增长1.4%。
全年商品销售额(营业额)442.53亿元,比上年下降1.8%,其中,批发业销售额86.49亿元,下降10.9%;零售业销售额309.33亿元,增长1.1%;住宿业营业额1.70亿元,增长7.2%;餐饮业营业额45.01亿元,下降2.1%。
七、对外贸易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40.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实际利用外资100万元,比上年减少93.3%。
八、金融、保险
全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1.42亿元,比上年增长5.0%,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35.71亿元,增长10.7%,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59.97亿元,增长12.6%;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96.33亿元,减少0.1%;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7.59亿元,减少2.2,中长期贷款余额253.81亿元,增长9.6%。
全年保费收入4.91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人寿保费收入1.85亿元,减少6.3%,财产保费收入3.06亿元,增长42.0%。赔付支出1.77亿元,减少1.3%。其中,人寿赔付3284.96万元,减少3.6%,财产赔付1.44亿元,减少1.0%。
九、教育和科技
全市普通中学54间,其中,初中47间,高中6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间。普通中学在校学生9.44万人,比上年增长7.8%。小学405间,小学在校学生15.88万人,增长0.4%。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9名学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
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8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7家、省级工程中心1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启动5g网络建设,新增光纤接入用户2.1万户,4g基站330座,5g基站337座。
全年获授权专利1039件,比上年减少0.9%,其中,发明专利40件,实用新型专利324件,外观专利675件。
十、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持续推动廉江市公共文化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有序建设,完成安铺尖仔村、良垌后塘村文旅“两中心”融合项目建设,完成15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升建设。白戏腔说唱《师生夜辩--黄平民烈士遗闻》在2021年度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中喜获一等奖,是湛江本年度八个上榜作品中唯一一个一等奖作品,少儿舞蹈《红橙树下的笑声》获评三等奖。确定黄平民故居为廉江市第十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非遗项目“飘色(吉水偶色)”入选广东省第八批省级非遗项目名录,4个县级非遗项目成功申报市级第八批非遗保护名录,9人被确定为县级非遗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5人被确定为湛江市第七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全年接待旅游人数60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4.7亿元。“三月廉江春满园”赏花之旅被评为国家级精品旅游线路,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1个(中塘乡村旅游区),新增广东省精品旅游线路1条,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1条,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廉江音乐小镇、廉江市城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廉江市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综合体项目稳步推进。举办“与你相约,三月廉江春满园”线上直播、“重彩绘橙园 文化兴乡村”周昌新廉江红橙现场创作全球直播活动、“艺术为人民·红土乡情”周昌新艺术展以及《艺术创新与人民幸福生活》周昌新艺术专题讲座等一系列特色文旅活动。
全年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88个;其中,医院2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5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个,卫生院22个,村卫生站473个,门诊部16个,门诊所2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个,其他机构3个。各类医疗机构拥有床位768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770人,其中,执业医师1439人,注册护士3206人。
廉江籍运动员参加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部分项目,获得金牌4枚、银牌3枚、铜牌10枚。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62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2506元,增长3.9%;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3708元,增长5.2%。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40万人,比上年增长0.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04万人,增长26.1%;职工失业保险人数5.43万人,增长2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09万人,减少6.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5.08万人,减少9.5%。
十二、环境保护
全年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64个,环境污染治理投资1.98亿元。全市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8小时、pm10、pm2.5等6项指标年日平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九洲江排里、营仔和鹤地水库渠首3个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标准。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站)17个,总设计处理能力13.34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98.7%;全市医疗垃圾实现100%集中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1100吨;全市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53.2%。
注:
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产业及行业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