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造林绿化面积6374.84亩。森林覆盖率67.47%,森林蓄积量631.9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1.8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3.00平方米。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全社会能耗17.77万吨标煤,比上年增长8.5%。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2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2%。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24.4℃,比上年下降0.5℃。降水量2360.5毫米,比上年增加381.9毫米。
全年全县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8个,年末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032万立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105%。截至2022年12月已完成30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治理率35.2%。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全县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死亡2人,均比上年减少50%,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均与上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起,造成死亡1人,均比上年减少66.7%,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无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发生。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197人。
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屯昌统计年鉴—2023》公布的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对三次产业进行划分。
3.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就业数据来自县就业服务中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开展情况来自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自人行屯昌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屯昌调查队,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和医疗救助开展情况分别来自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数据来自县旅文局,卫生健康数据来自县卫健委,森林数据来自县林业中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绿化情况来自县市政中心,气象数据来自县气象局,污水处理情况来自县水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