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用电量8420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6.5%。其中, 第一产业用电2867万千瓦时,增长3.6%;第二产业用电 37517万千瓦时,下降20.2%(其中,工业用电35765 万千 瓦时,下降22%);第三产业用电18307万千瓦时,增长7.1%。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5514万千瓦时,增长10.3%。其中,城镇居民用电10448万千瓦时,增长8.3%;乡村居民用电15066万千瓦时,增长11.7%。
全年能源消费总量76.7万吨标准煤,下降19.3%,其中, 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下降3. 1%;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下降 28.9%;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下降3.5%。单位gdp 能耗下降 19.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2.2%。单位 gdp 电耗下降7.1%。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城市 pm2.5 浓度19微克/ 立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55天,城市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率98.61%。烟尘控制面积12.49平方公里。烟尘达标排放率10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100%。
注:
[1]本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 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
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统计起点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法人企 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法人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 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法人企业。
[4]本公报中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发布的韶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5]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数据来 自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货币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南雄 市支行;外贸进出口总额、利用外资等数据来自市商务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广东省南雄市分公司;科学技术、专利数据来自市工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气 象数据来自市气象局;水利、用水和水土流失治理数据来自市水务局;用电量数据来自广东 电网韶关南雄供电局;测绘数据来自市自然资源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电
视、旅游和体育等数据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及人口计划生育数据来自市卫生 健康局;低保、社会组织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林业数据来自市林业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国 家统计局南雄调查队;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6]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 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1年,南雄市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131.05亿元,
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
[7]旅游相关数据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 好2022年度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粤文旅财〔2020〕292号)精神,从2022 年起,全省旅游综合统计口径、测算方法均有较大变化,即将旅游统计中旅游人数核准依据 调整为以公安治安系统上传的住宿接待过夜人数为基准数据,并按一定的权数对旅游人次进 行测算。
[8]建成区面积: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南雄市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开展了第三次全 国国土调查工作,三调采用了新一套土地利用分类标准 (gb/t 21010-2017), 对地类的认 定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另外,在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上对城镇村内部进行了细化调查, 三调的数据更为真实准确,因此二调数据和三调数据差异较大,目前统计数据均以公布三调 数据为准。
[9]公路通车里程:2022年公里通车里程采用的是已录入路网系统并进行管养的道路,未包含新建产业路、旅游路、新农村村道等建成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