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环境保护
全县空气质量达标率100.0%,工业废水达标率10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0%,烟尘控制覆盖率10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0%,废水处理率97.42%,全年无污染事故发生。
十、人口、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5.95万人。按城乡划分(常住人口),其中城镇人口6.37万人、乡村人口9.58万人,城镇化率39.94%。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12元,比上年增长6.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78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26元,增长7.6%。
注释:
1、本公报为四季度快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行业增加值数据取自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报表,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