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各类医疗机构达到293个,其中:县级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25家,妇幼保健院1个,疾控中心1个,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个,个体诊所30个,门诊23个,卫生所1个,村卫生室205个,实际开放病床2599张。卫生技术人员2256人,执业医师(助理)906人,注册护士1350人,乡村医生共248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助理医师58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助理)3.1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 4.7人,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9张。
2021年,全县有各种体育场地671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12.5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9项次。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牌数160块,其中:金牌70块、银牌52块、铜牌38块。有世界冠军2个,亚洲冠军3个,全国冠军6个,破世界纪录2人/次/项。
十一、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人口统计年报,2021年全县年末总户数128458户,年末户籍总人口391811人,其中男性205911人,女性185900人,总人口中城镇人口79751人。2021年末常住人口28.8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4万人,城镇化率48.58%。
2021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2元,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4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79元,增长10.7%。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476元,增长10.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871元,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424元,增长14.5%。
2021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4679户10314人,其中兜底脱贫保障对象3567户8061人,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达到了272.27元,发放救助资金共计3810.46万元;城市低保640户1156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589.99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813人,其中集中、分散、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分别492人、1277人、44人,月人均供养标准分别为800元、450元、715元。全县临时救助259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96万元。2021年全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59693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18.18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41181人次,累计发放金额288.267万元,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全县有养老机构21个,养老机构床位数1287张。
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32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8%。年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22.41万人,退休人员5.52万人。年末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60人,退休人员4105人。年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6万人,退休人员1.4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2.0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45万人。2021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61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8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1.15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7.16亿千瓦时,增长23%。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已发现的矿种23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7种。
2021年城市污水处理率99.91%。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标。森林覆盖率达到66.09%。
2021年,全县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2人/亿元。
说明:
1.本公报数据截至公报发布之日,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项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它按现价计算。
3.本公报中非统计部门口径数据均来自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