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2017-2018年生产总值、2017-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修订后数据。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4、本公报中,公路运输数据来自县交通局;邮政数据来自县邮政管理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电信洋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洋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洋县分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洋县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县教体局;专利申请数据来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生和健康局;城市建设数据来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就业、社保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养老经办中心;社会低保和救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