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5866人,征缴医疗保险费7541万元。参加生育保险职工12275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85400人。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3996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455人,登记失业率3.41%;安置高校毕业生157人,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1019人;年末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336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0747人,征缴失业保险费7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74万人,参保率95.4%。参加工伤保险14074人。养老机构5个,床位393张,收住特困人员139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03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688人。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细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8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0.9毫克/立方米。列入国家考核的泾河泾川段出境断面、黑河泾川段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综合评价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列入省、市考核的汭河泾川段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全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王村镇地下水考核点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104起,比上年下降23.3%;死亡事故23起;死亡23人,比上年下降28.1%;受伤8人,下降11.1%。
全年平均气温10.5℃,年降水总量727.6毫米。
全县森林覆盖率47.25%。
十一、人口
年末户籍人口34.65万人,户数10.86万户。根据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评估反馈,全县年末常住人口21.5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73%,人口自然增长率-4.26‰。
注:
1.本公报2021年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正式数据以《泾川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就业、社保、医保、金融、保险、交通、车管、通信、邮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环保等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