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2021年,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3元,比上年增长8.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70.6元,比上年增长11.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717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59元,比上年增长7.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850.8元,城镇居民恩格尔为32.15%。
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0127人,参保率98%,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368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7759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3576人,工伤保险2785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 6676 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75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179200人 ,城乡居民参合率达98%,其中:乡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172378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6822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556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68人,发放低保金413.9万元;农村低保11512人,发放低保金4926.4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756名,发放供养资金1455万元;城镇新增就业1475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
十三、资源、环境
资源:全县总面积2967.95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60万亩。最高海拔2484.8米,最低海拔560米。2021年总降水量858mm,年均气温11.6℃,年总日照时数1390.3小时,无霜期229天。现有林草地面积342.7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252.72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4%,林木绿化率高达74.3%。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大鲵自然保护区1个。
环保:全面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指标。so2、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区和1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城市燃气普及率83%,城市供水率99.8%,城市污水处理率99%,垃圾处理站6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城市绿地率39.1%。
注: 1、本《公报》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2021年康县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公报中就业、社保、财政、金融、旅游、交通、通信、邮政、教育、文化、广电、卫生、环保、安监以及社会发展方面的数据由县直及驻康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