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202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4830户39376人,户数比上年减少102户,人口比上年增加93人,户均人口2.7人。按民族分,少数民族人口22664人,占总人口57.56%,其中裕固族人口10703人,占总人口的27.18%;藏族人口10356人,占总人口的26.3%;汉族人口16712人,占总人口的42.44%。按性别分,男性人口19453人,占49.4%;女性人口19923人,占50.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65人。年末常住人口2.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41.01%,农村人口1.62万人。
表52022年肃南县户籍人口数及其构成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72元,比上年增加1341元,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4616.97元,增长0.62%;城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9%,与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77元,比上年增加1494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584.53元,增长0.25%;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2%,比上年上升0.17个百分点。
表6 2022年肃南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支情况
社会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收入3272.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321.1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323.35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支出4864.44万元、失业保险基基金累计支出172.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412.12万元。年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960人,参保率达100%,续保率达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标准为9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35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610元。城乡居民基金预算收入2800.62万元,预算支出2650.54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预算收入3791.08万元,预算支出3256.1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医疗救助6401人次,拨付医疗救助资金208.34万元;脱贫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平均报销比例稳定在90%以上,高于全省标准。有序推进dip支付改革,上传历史病案数据7301例,上传结算数据469例。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保28844人,参保率98.62%。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完成9批次国家集中药品采购工作,累计签订合同557份,采购总金额835万元。
2022年年末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21户596人,城市低保资金支出407.86万元;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79户2419人,农村低保资金支出1067.23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824户395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04.83万元。
十一、气候、资源、环境、安全生产
气候:气温正常,降水偏少。年平均气温5.0℃,较历年平均值高0.5℃,属正常年份,年极端最高温度32.3℃,出现在7月6日;年极端最低温度-21.3℃,出现在2月19日。年降水量186.6毫米,较历年值少31%,属偏少年份。全年日照总时数2550.7小时,较历年值少277.2小时。
资源:2022年,全县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2宗,面积166.6425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027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951公顷,公路用地161.3197公顷。征收土地出让金1127.74万元,变更补交出让金 9.8万元。占补平衡300.51亩,成交金额901.5万元。
全县管辖国有林场1个,下设林业工作站、草原站、园林绿化管理站。178万公顷草原沃野千里,28万公顷森林郁郁葱葱,23种矿藏富集满目,森林总蓄积量5741379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10.4%。国家重点保护的一、二类野生动物(鸟兽类)59种,其他动物179种,占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的34.8%;植物84科499属1044种。拥有草原面积2677.5万亩,湿地面积225.01万亩。
2022年,全县完成造林1971亩,占计划任务的164%,补植补造100亩,栽植各类苗木48.05万余株,完成新增绿地面积100亩,栽植各类苗木5.2万余株。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900亩,栽植各类苗木2.8万余株。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义务植树20万株,尽责率达95%以上。开展森林小镇创建,申报省级森林小镇1个、国家级森林乡村2个。持续推进县城园林绿化。
全县总用水量8580.6803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8067.2902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76.4331万立方米、生活用水231.5168万立方米、生态用水105.4402万立方米。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4.11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222.11立方米。
环境: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3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12微克/立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4.9%。地面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初步核算,2022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6.6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7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能源消费3.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1.75%;第二产业能源消费4.9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5.95%,其中工业能源消费4.9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5.19%;第三产业能源消费2.7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4.8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4902吨标准煤/万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35%。
安全生产:2022年,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无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143.5万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50%,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50%,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5.13万元,上升109.9%,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三升一平”,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肃南统计年鉴2022》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