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资源、环境与应急管理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5天,优良天数为329天,优良率为92.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化上升22.2%。大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化上升14.9%。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上升1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下降16.7%。
全县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0%,其中葫芦河全年水质综合评价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率100.0%。
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0.34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3105万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4%。其中,生活用水量929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86万立方米;农业用水量2056万立方米;生态用水量34万立方米。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为9.2℃,年日照小时数1980小时,年降水量323.7毫米。全县气象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个。
全县共有地震台站7个,有人看护无人值守的地震监测台站7个。其中,省地震局管理台站7个。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2人。
注:
[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静宁统计年鉴2022》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2018—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为最终核实数。
[3]公报中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粮食产量等部分数据为普查修订数据。
[4]公报中2022年末常住人口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数据。
[5]公报中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六大行业和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以及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三个大类。
[6]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其中不含土地管理业)。
[7]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8]公报中就业、交运、邮政、通信、财政、金融、保险、社保、医保、民政、科技、教育、文旅、广播电视、卫健、体育、水利、林草、环保、气象、地震、应急等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