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安州区统计年鉴2022》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总人口为公安部门年报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按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提供的统计年报数据。
4.2021年执行新旅游统计制度,该年为过渡年,2021年数据等国家文旅部返数据。
5.公报中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