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相关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首都功能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综合治理,补短板、强功能,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质量,逐步健全物业管理制度,着力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为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创造良好的条件。
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市区属城镇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对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中央在京企业的老旧小区,做好服务协调,同步推进。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2000年底之前建成的小区,主要包括:199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抗震节能改造的小区;1990年以后建成、住宅楼房性能或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小区;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对简易住宅楼和没有加固价值的危险房屋,可通过解危排险、改建等方式实施。
(二)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划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
基础类改造内容包括拆除违法建设,建筑物公共部位修缮、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专业经营设施及消防、安防、环卫设施、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改造提升。
完善类改造内容包括加装电梯,建筑物给排水改造,适老化改造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小区道路交通优化和绿化、照明等环境整治,完善停车设施、智能快件箱和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等配套设施。
提升类改造内容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相关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小区专项服务设施。
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前提下,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力量协同的小区治理体系。通过街镇和社区居委会指导和监督,健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夯实居民自治的组织基础,建立符合小区实际的物业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完善小区服务管理机制。
三、整治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全面排查存量
各街镇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范围,结合区房管局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老旧小区台账,压茬推进,滚动实施,统筹规划辖区内老旧小区任务安排;对拟于下一年度改造的小区要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后方可将其纳入改造计划。上述改造台账、计划报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模式
为做好“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以“平台 专业企业”的模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平台统筹实施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承担融资功能。鼓励专营单位、物业及养老、托育等专业公司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需求积极参与。条件具备的,采取“投资 设计 施工 运营”一体化实施,提高改造效率。区政府通过土地及房屋资源授权、规划调整、容积率转移、资源地块捆绑等方式为实施平台提供融资支持。
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统筹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对首开集团产权的老旧小区,原则上由首开集团搭建的市属平台实施;其他市区产权、无产权等小区,原则上由区属国有企业海房投资集团搭建实施平台统筹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下属的二级和三级等单位、中央在京企业及央地混合的小区,按照市政府与国管局、中直机关、国资委等商定的模式实施。各街镇要牵头统筹,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由业主组织或实施平台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择养老、托育、家政、便民等专业服务企业投资改造或经营配套设施,提供专业服务。
(三)资金投入模式
项目改造资金由市、区政府根据改造任务量,以项目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实施平台,实施平台以项目资本金为基础,通过资源置换或融资的方式筹措改造资金。
基础类改造内容以实施平台投入为主,改造过程中,居民额外的个性化需求,由居民个人承担。完善类改造内容采取居民出一点、企业(平台)投一点、产权单位筹一点、补建设施收益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等“多个一点”方式的资金筹措模式。提升类改造内容的资金筹措采取市场化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业主、产权单位和社会资本充分协商的前提下,逐步完善、持续提升,改造资金以业主、产权单位和社会资本投资入为主,政府在资源统筹使用方面给予支持。实施平台要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参与完善类和提升类项目的改造。
(四)完善工作体系
1.确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