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
前 言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功能地位的关键时期,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创新竞争优势的攻坚时期。我国进入城镇化中后期,城、镇、村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必须积极应对外界发展环境变化,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城乡建设水平。因此,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行业“十四五”规划,对于缙云县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为依据,在全面总结回顾缙云建设事业“十三五”时期实施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十四五”时期全县建设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城乡建设、住房开发、设施增强、绿色发展、有机更新、行业优化、数字城市”七大任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城乡建设发展水平,是系统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县建设事业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规划。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1
(一)“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1
(二)“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7
二、总体要求 8
(一)“十四五”发展新趋势和新要求 8
(二)指导思想 11
(三)基本原则 12
三、发展目标 13
四、主要任务 18
(一)致力协调发展,深化城乡融合格局 18
(二)稳定住房建设,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24
(三)健全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26
(四)打造绿色缙云,营造宜居品质环境 34
(五)实施有机更新,推动城乡功能提升 37
(六)优化建筑产业,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42
(七)着力整体智治,推进数字化发展 45
五、保障措施 49
(一)加强组织领导 49
(二)完善体制机制 50
(三)完善队伍建设 50
(四)强化要素保障 51
(五)健全项目管理 52
附件: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重大项目一览表 54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新型城镇化发展持续推进,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着力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达40.53万人,比2015年增加4.26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82%,相比2015年的51.8%增长5个百分点,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五年来,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完成西寮、洋泉、名山等村整村拆迁工作。名山社区列入全省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老城有机更新加快推进,“好溪时代”全面开启。“十三五”期间,缙云县创成“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入选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示范文明县城,获评省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县,荣获2018年全省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绩效评价优秀县、2018年度浙江省海绵城市建设优秀县、2019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地区称号;壶镇镇入选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获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列入省第三轮小城市培育试点。
城乡环境不断优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卓有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县17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均已完成省级考核验收,其中方溪乡、胡源乡、大洋镇、大源镇、前路乡、东方镇、舒洪镇、壶镇镇、新建镇、新碧街道等10个乡镇被评为省级样板乡镇,样板率达58.8%,位列全省第四。有序开展美丽城镇建设。编制完成的《缙云县高质量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方案》获全省优秀县域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壶镇镇、新建镇行动方案被评为省级优秀方案;舒洪镇、大洋镇行动方案被评为市级优秀方案。2020年,壶镇镇、舒洪镇成功创建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大洋镇、前路乡、三溪乡、石笕乡上榜美丽城镇基本达标城镇,通过率100%。稳步开展危旧房治理工作。五年间全县共排查治理农村危旧房5007户,其中c级危房治理2419户,d级危房治理2588户,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706户。科学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形成了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行政村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200多个行政村已经开始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8-2020年间已对99个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标准化运维。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制村覆盖率达93.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7%,农村公厕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仁岸村获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振兴全省示范。入选首批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先行创建名单,全省首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全省首批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获评2018、2019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获评省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县,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6个、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16个、美丽风景线11条。入选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县。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不断加强。完善《缙云县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共培训工匠3793人。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保护卓有成效。全面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十三五”期间,成功申报1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6个省级传统村落,总量居全省第三。
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十三五”期间,房地产投资开发明显增加,五年累计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80余亿元。出台了《缙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调整缙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有效保证了项目的科学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拆旧建新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工建设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1636套,竣工安置住房4163套,已交付入住安置住房2962套。新增保障住户1159户,其中人才公寓住户新增55户,公共租赁住户1104户,领取租赁补贴71户。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业务指导、小区安全管理监督、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模式,成立了县物业行业协会,组建了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推动全县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全面启动。推动出台了《缙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出台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奖励政策,推动成立加梯办,组织召开社区加梯联系人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工作,摸排出“能装”单元楼道120个,全年通过联审且开工的有15个单元,完工1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