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1]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2]为762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0722人相比,减少4511人,下降5.59%,年平均下降0.5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30432户,集体户813户,家庭户人口为73135人,集体户人口307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0.0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502人,占51.83%;女性人口为36709人,占48.1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28上升为107.61。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9072人,占11.90%;15-59岁人口为46276人,占60.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863人,占27.3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550人,占20.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7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5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9.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8.48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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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 ||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76211 | 100.00 |
0-14岁 | 9072 | 11.90 |
15-59岁 | 46276 | 60.72 |
60岁及以上 | 20863 | 27.38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5550 | 20.40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08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4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98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72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186人上升为1060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23人下降为1108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265人上升为380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756人下降为2850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7.94年提高至8.74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57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下降2233人,文盲率[6]由8.44%降低为6.01%,下降2.43个百分点。
六、城乡[7]分布及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209人,占42.2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4002人,占57.7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798人,乡村人口减少830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7.07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39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7471人,增幅107.9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全县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9517人,16-59岁人口为45831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