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吉州区统计局
吉州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区常住人口[3]总数为402669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区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852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4145人,增长18.95%。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128557户,集体户9497户,家庭户人口为365131人,集体户人口为3753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6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4029人,占总人口的50.67%;女性人口为198640人,占总人口的49.33%。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7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30。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5920人,占总人口的21.34%;15-59岁人口为247271人,占总人口的61.41%;60岁及以上人口为69478人,占总人口的17.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692人,占总人口的12.09%。
表1 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402669 |
100.00 |
0-14岁 |
85920 |
21.34 |
15-59岁 |
247271 |
61.41 |
60岁及以上 |
69478 |
17.25 |
其中:65岁及以上 |
48692 |
12.09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62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04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390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203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260人上升为1654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437人下降为1913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364人下降为3077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220人下降为23891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10.47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3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952人,文盲率[7]由2.63%下降为1.09%。
六、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36281人,占总人口的83.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66388人,占总人口16.4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9322人,乡村人口减少1517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6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92451人,16-59岁人口为240740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