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灵川县统计局

  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灵川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川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4227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083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944人,增长20.51%,年平均增长率为1.88%。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

2010

全 县

422776

100.00

100.00

灵川镇

167076

39.52

32.85

大圩镇

46521

11.00

13.17

定江镇

42304

10.01

8.59

三街镇

15208

3.60

4.50

潭下镇

27964

6.61

7.81

九屋镇

21648

5.12

-

灵田镇

43773

10.35

9.54

潮田乡

20128

4.76

5.69

大境瑶族乡

8966

2.12

2.78

海洋乡

16908

4.00

5.25

兰田瑶族乡

3742

0.89

1.30

公平乡

8538

2.02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36049户,集体户8363户,家庭户人口为388829人,集体户人口为3394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2人减少0.16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86915人,占91.5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5861人,占8.48%,其中壮族人口为15743人,占3.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0585人,增长18.5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359人,增长46.36%,其中壮族人口增加6914人,增长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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