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灵川县统计局
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灵川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川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4227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083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944人,增长20.51%,年平均增长率为1.88%。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县 |
422776 |
100.00 |
100.00 |
灵川镇 |
167076 |
39.52 |
32.85 |
大圩镇 |
46521 |
11.00 |
13.17 |
定江镇 |
42304 |
10.01 |
8.59 |
三街镇 |
15208 |
3.60 |
4.50 |
潭下镇 |
27964 |
6.61 |
7.81 |
九屋镇 |
21648 |
5.12 |
- |
灵田镇 |
43773 |
10.35 |
9.54 |
潮田乡 |
20128 |
4.76 |
5.69 |
大境瑶族乡 |
8966 |
2.12 |
2.78 |
海洋乡 |
16908 |
4.00 |
5.25 |
兰田瑶族乡 |
3742 |
0.89 |
1.30 |
公平乡 |
8538 |
2.02 |
-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36049户,集体户8363户,家庭户人口为388829人,集体户人口为3394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2人减少0.16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86915人,占91.5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5861人,占8.48%,其中壮族人口为15743人,占3.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0585人,增长18.5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359人,增长46.36%,其中壮族人口增加6914人,增长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