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10月12日
“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决策部署,为更好形成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绥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特编制此方案。
一、“十三五”回顾(发展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绥滨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广泛深入开展便民利企活动,加快营商事业发展,逐步满足绥滨人民的办事需求。
(一)行业总体发展情况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要求,绥滨县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动资源配置和企业行为的市场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以有效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二)各方面工作推进情况
1.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效率。一是打造互联网 政务平台建设。组织全县26家单位120余人次先后进行政务事项录入培训、政务服务数据需求梳理工作培训、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培训,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累计办结事项951项。二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 梳理制定了全县“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样本》243本,列明各项业务办理所需申请材料745项,注明了常见问题298个,194个高频事项的“办事样本”实现了电子化。三是不断推进惠企政策落地。组织工信、财政、市监、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中小微企业保险减免、房租减免、申报保障性企业、“增量留抵”等各项优惠政策32项,共为全县各企业及市场主体减免电费、税费530.72万元,减免、返还社保类资金929.66万元,有效推进全县企业复工复产。
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开展了“千名干部下一线,百家单位学经验”活动。县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卡点检查指导工作30余次,带队深入企业,征求意见、研究办法、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条幅3次,深入乡镇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和备春耕工作9次。全县党员干部积极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群众286次、2500余人次,深入一线调研48次,到群众中征求意见47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34个,形成工作思路、方法21个。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深入基层企业调研走访、座谈访谈等方式了解我县政商关系交往现状、问题、制约因素,听取企业家对我县政商关系的看法和意见建议。三是成立解决企业诉求工作专班。为加速推动企业反映问题有效解决,县委县政府设立了由分管县级领导负责、主管县直部门牵头及相关县直部门配合的工作专班。主要围绕政府诚信、企业税费等方面解决企业的问题。
3.强化软件建设,建强服务群众第一阵线。一是创新推进科室负责人“走流程”。在常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科室负责人“走流程”工作的通知》,11个单位32人次进行了“走流程”工作,发现问题9项,均已整改完成。二是严肃监督问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监督6次,发现窗口工作人员迟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4个,提出整改建议2条。定期对9个乡镇、56个部门责任落实、纪律作风等开展了常态化定点监督检查。三是下大力度整治“新官不理旧账”。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清赖行动、企业投诉、企业座谈现场协调会20余次,走访企业、乡村开展下基层调研20余次,我县所涉政府和部门失信违诺事项,清理整治完成比例达100%,县体育运动中心、交通运输局已于2019年12月末前实现全部清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县各部门共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各类主体36户(次)。
(三)发展存在短板(存在的问题)
1. 民众获得感有待提升,制度供给与现实需要的匹配度不高
一是制度的供给方式与民众的获取方式不匹配。例如,政策文件往往强调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企业作为政府文件的使用者往往只能借助于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方式获取,且获取时间相对滞后;尽管政策也在小微企业名录、各部门网站、地方政务网等有所呈现,但政策的展示依然分散,政策信息的碎片化问题依然突出,政策的归集、链接等未能有效推进,这提高了政策的获取成本,不利于企业和民众对政策的使用。二是政策执行难和执行成本高。很多政策在执行中异化为“以文件执行文件”,地方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缺乏独立的市场主体来统一协调和落实政策的实施,导致一些政策最终“留在案头、留在纸面、留在形式”上。
2. 部分人员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度不够,各级各部门协同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部门人员对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度不够,未能从根本上意识到营商环境是提升地方投资吸引力、实现地方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未能意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持续优化政府服务的重要牵引力,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系统性、复杂性、协同性认识不足,以致对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营商部门等某个或者几个部门的工作,各部门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协同合作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