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主动融入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引领区建设,打造“云端海教”品牌,坚持政府引导,鼓励学校、企业、教师等积极参与优质资源建设,开展常态化教育资源汇聚、审核和质量评估,助力海淀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搭建智能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云平台,促进教育系统内外资源融通共享,利用博物馆、体育场馆等社会文化机构资源支持教育,整合现有实践、研学、体育等活动,探索社会力量参与资源建设的有效途径,面向全社会共享服务,形成新时代海淀特色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十四)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树立全局思维和系统观念,实现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协同推进、互为支持,发挥整体效能,以大教育资源观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内外融通和开放共享,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新局面。
增强教育综合改革协同性系统性。全面统筹现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教育部深度学习教学改进项目先行示范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智慧教育示范区、“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市级示范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创新研究院“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先行试验区等诸多示范区、实验区任务,提高改革整体效能,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把握改革的时序和节奏,推进各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国基础教育发展贡献智慧和经验。
探索办学模式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以学区、集团为载体,构建持续发展的优质教育生态环境,推动学校组织管理、教科研、教育评价和学生培养等水平全面提升。在学区、集团层面的系统集成上,建立更紧密、更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深化学区制3.0版改革。合理优化学区边界,建立学区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学区职能定位和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区各委员单位激励和保障制度。更好发挥学区统筹协调作用,探索学区统筹、区管校用的编制统筹新模式,促进教师交流,加大师资配置的协调力度。统筹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打破学校、社会之间的资源壁垒,促进资源共享,提升办学条件,为师生拓展更加丰富多元的成长发展空间。
打造集团化办学的海淀范式。构建有运行机制、有队伍培养、有经费保障、有考核评估、有奖惩激励的集团化运行体系,建立动态进入、加速孵化、成熟退出的良性机制,形成40个优质教育集团。完善教育集团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并优化单一法人、多个法人和混合式教育集团的管理模式,创新教育集团人事管理制度,以集团为单位统筹干部岗位职数管理和教师编制管理,建立教育集团人才联合培养、贯通培养机制,高标准做好专项经费支持和质量评估。
增强内生动力,全面激发活力。搭建高质量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教育教学相互借鉴、融合发展、提高质量,激发干部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各主体的办学活力。全面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尊重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鼓励探索符合学校实际、学科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推动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持续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在坚持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基础上,充分赋予学校人事自主权,指导学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稳妥实行学校干部聘任制,构建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机制。
发挥区域资源禀赋,促进资源融通共享。主动服务“两区”“三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海淀区域资源禀赋,整合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各领域资源,共同支持教育发展,鼓励学校参与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加强创新创造教育,助力区域科创发展。推动驻区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学深度合作,实现10-15所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学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助力教育人才高地建设,不断增强海淀教育的底蕴和深度。落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统筹现有公园、绿地、体育场所、文化设施、闲置场地等各类空间资源,为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提供多元资源支撑。
持续推进跨区域教育帮扶与交流。通过纳入教育集团、结对帮扶、委托管理、开办分校等多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持续提升帮扶地区教育质量。支持区内教育集团积极参与北京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北京市扩优计划和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项目。加强对跨区、跨省教育集团办学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
(十五)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坚持破立并举,遵循教育规律,引导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机制。
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入推进海淀区“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建设,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引导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人才观。探索完善区域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构建常态化、全学段的海淀特色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增值性评价,建立健全区域发展的增值评价模型,持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深化中小学生学习品质评价,构建涵盖全员、全学段、全过程的学习品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评价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
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单位架构,形成年度全体会制度。建立完善报告、反馈、约谈制度,强化整改复查,压实问责制度,落实激励制度,让督导“长牙”,将督导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免等的重要依据。提升督导工作管理效能,扩展全学段学科督导,发挥责任督学和学科督学的作用,做好重难点工作专项督导。探索实施挂牌督导与综合督导“双轮驱动”督导新模式,实现督导促进发展的核心目标。拓宽办学满意度调查范围,增加学前教育和高中学段学校调查。探索建立“督学星级制”管理,设置五个星级,落实相应待遇。加大专职督学配比,创新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探索推进智慧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