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本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健康发展。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2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要点〉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60号)要求,落实《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在本区的规划安排,以及《长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精神,在漳州市长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下,编制《漳州市长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定位

  《规划》是漳州市长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框架下的专项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规划》适用范围为漳州市长泰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所列在本行政区域分布的矿种(地下水、河道建筑用砂除外)。

  四、规划期与基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漳州市长泰区位于福建省东南部,地处闽南厦漳泉金三角中心位置,东连厦门,南邻龙海,西接华安和芗城,北靠泉州安溪。素有“闽南宝地”之称。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6'~117°57',北纬24°33'~24°54'。全区东西宽约35.8千米,南北长约36.2千米,面积约900.09平方千米。土地结构特征是“七山一水二分田”,整体地形呈蒲扇状,东、西、北三面青山环抱,南部多平原,山地、丘陵、平原错落有致,呈向南开口的马蹄形地貌。区内河流水系网较发达,主要有四条河流:高层溪、坂里溪、龙津溪、马洋溪,均属九龙江北溪的一级支流,各自形成独立的水系。本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21.8摄氏度,年降水量1901.3毫米,气候环境有利于农业生产,土壤肥沃,物产丰饶,是全国优质水果(中国芦柑)之乡。本区下辖岩溪镇、武安镇、陈巷镇、枋洋镇、坂里乡及国营古农农场6个乡镇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长泰经济开发区)、1个市级工业区(林墩办事处)和1个市级生态旅游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344.5亿元,年增长7.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5万元,年增长10%(摘自《长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本区50千米范围内拥有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厦成、沈海复线两条过境高速公路在区内设有2个枢纽互通,4个落地互通,内外交通十分便捷。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主要特点

  矿产简况:全区矿产资源迄今已发现有地热、锰、铅、锌、钨、钼、长石、叶蜡石、伊利石、华安玉石、高岭土、硅灰石、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砖瓦用粘土、矿泉水等矿产。

  主要矿产及矿产地:地热主要位于林墩镇林溪汤仔内,陈巷镇古农、雪美;铅锌矿主要位于枋洋镇科山村双口宅,陈巷镇钟魏一带;华安玉位于林墩工业区江都村牛皮石一带;叶蜡石(含伊利石)位于枋洋镇上存及陈巷镇西湖尾一带;矿泉水分布于岩溪镇的梁岗山。

  勘查简况:全县经过地质勘查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6种(不含建筑石料和饰面石材),其中:能源矿产1种(地热);金属矿产2种(铅矿、锌矿);非金属矿产2种(叶蜡石、玉石);水气矿产1种(矿泉水)。经过地质勘查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8个,其中:地热3个,铅锌矿1个,叶蜡石(含伊利石)2个,玉石(华安玉)1个,矿泉水1个。

  矿产资源主要特点:以非金属矿为主,除地热外,均为小型规模;地热为本区的优势特色矿种。

  专栏一 截至2020年漳州市长泰区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序号 矿产代码 矿产名称 矿区数 资源储量单位 保有资源储量 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1 17050 地热 3 万立方米/年 161.4 161.4

  2 32007 铅矿 1 吨(金属量) 22080.11 32944.86

  3 32008 锌矿 伴生矿 吨(金属量) 4358.57 13382.57

  4 83330 叶蜡石(含伊利石) 2 千吨 167.9 202.34

  5 83800 玉石(华安玉) 1 吨 853900 854400

  6 97010 矿泉水 1 万立方米/年 0.7 0.7

  合计 8

  二、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全区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航空磁测、区域水系沉积物测量、1:5万区域地质调查。

  (二)矿产资源勘查

  截止2020年末,全区现有探矿权3个,均已过期。其中,铅锌矿2个,铅锌钼矿1个,勘查区总面积27.98平方千米。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止2020年末,全区现有采矿权4个,其中,有效期内的矿山3个,矿种均为地热,2个筹建中,1个开采中,年开采量为0.94万立方米,年产值525万元;过期采矿权1个,为铅锌矿。

  专栏二 2020年漳州市长泰区矿山开发利用统计表

  序号 矿产名称 矿山数(个) 产量 产值 (万元)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单位 大型矿山 中型矿山 小型矿山 合计

  1 地热 2 1 3 万立方米 0.94 0.94 525

  三、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成效

  上一轮规划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转型升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各项规划目标与任务,取得较好成效。由于截至2020年末只有一个地热持证矿山开采,规划期间没有出让探矿权,因此矿业产值和新增矿产地储备数量未完成规划指标。

  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持续开展常态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突出源头管控、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等“三个措施”,重点打击“沙、土、石”等矿产资源领域非法采矿行为。通过“执法监察系统”,开展月监测矿产卫片动态核查,实现“现场核查、现场录入、全程留痕、信息共享”,结合全省露天矿山图斑数据,与年度影像图套合比对,健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工作机制,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维护本区矿产资源市场秩序,保护国有资产。上一轮规划期间立案查处非法采矿11起,排查矿产卫片违法图斑6宗,并予以立案查处。

  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山并进行闭坑治理,矿山总数由2015年末的55个减少到2020年底的4个,其中1个已过期未注销;完成全区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系统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调查成果录入矿政系统,实行“调查—规划—治理”全流程台账式管理,并编制有《福建省长泰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及《福建省长泰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到2020年末,我区采取“自然恢复 人工促进”和工程治理措施,已完成南坑和半岭2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并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治理总面积115.6公顷,投入治理资金346万元。其中,南坑矿区治理面积58.5公顷,投入治理资金166.7万元;半岭矿区治理面积57.1公顷,投入治理资金179.3万元。

  专栏三 上一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 别 指标名称 2020年规划指标 2020年完成指标 完成情况 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万元) ≥8000 525 未完成 预期性

  矿产资源勘查 地热勘查1个(平方千米) 3.24 0 未完成 预期性

  基础性地质调查 1:5万农业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100 100 完成 预期性

  耕地质量检测点(个) 10 10 完成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新增矿产地储备数量(个) 1 0 未完成 预期性

  矿山总数(个) ≤11 3 完成 约束性

  普通砂石(机制砂)矿山数量(个) ≤5 0 完成 约束性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大中型矿山比例(%) ≥90 67 未完成 预期性

  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预期性

  绿色矿山比例(%) >30 均为地热矿山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公顷) ≥60 115.6 完成 约束性

  规划指标属性:预期性指标是期望达到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的指标;约束性指标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政府责任的指标。

  四、面临形势

  (一)供需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长泰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长泰区全面融入漳州中心城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五年。至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预期达到480亿元,年均增长6%,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逐步扩大。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至2025年,预测主要矿产需求量:地热120万立方米/年、高岭土30万吨/年、建筑用砂石150万立方米/年、矿泉水10万吨/年。

  (二)面临问题

  重要矿产后备资源不足。本区现有多家陶瓷企业,但生产陶瓷的高岭土矿资源储量在我区严重短缺,势必影响陶瓷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轮规划了1个高岭土矿勘查规划区块,作为资源勘查储备。

  建筑用砂石的供给短缺。随着上一轮规划期间对矿山的大力整顿,关停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山。至2020年末,全区已没有建筑用砂石持证矿山,造成本区建筑用砂石大部分需要从区外采购。因此,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仍需合理开发利用建筑用砂石。规划期内新设置建筑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1个,不出让采矿权,仅作为建筑用砂石资源储备,拟结合吴田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综合利用矿山的废石料生产建筑用砂石,以保障我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对建筑用砂石的需求。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任务依然艰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治理项目投入资金量大,由于区级财力总量小,在社会资金投入治理项目有限的情况下,区级的财力不能满足对保障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治理项目投入,因此目前大多采用人工辅助下的自然复绿,治理效果不明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治理恢复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吴田山花岗岩废弃矿山,因多年开采,遗留数量众多的废弃采坑和堆碴场,导致矿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地质环境问题、潜在地质灾害与安全隐患较为突出。规划期内拟开展吴田山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勘查开采地热和矿泉水,综合利用废弃矿山建筑用砂石。依靠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管理创新,积极推进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本区经济建设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二、规划目标

  (一)矿业经济

  至2025年矿业产值不小于5000万元,在2020年的基础上年递增40%以上。

  (二)基础性地质调查

  继续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至2025年末 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覆盖率均达到100%。

  (三)矿产资源勘查

  设置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6个,勘查总面积45457.8亩。其中,空白区新设3个,地热、高岭土和矿泉水各1个;过期保留3个,矿种主要为铅锌矿。规划期内拟投入勘查资金1200万元,预期新增资源储量:地热500立方米/日,矿泉水500立方米/日。截至2025年末,探矿权数量不超过1个。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至2025年末规划采矿权总数不超过4个,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比例达到75%;矿山 “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100%;优化矿山开采规划布局,设置开采规划区块7个,总面积12058.1亩,其中,设置类型为转采的2个,分别为地热和矿泉水;保留的4个,分别为3个地热现有采矿权和1个铅锌矿过期采矿权;空白区新设1个,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山未来5年开采总量:地热300万立方米,矿泉水50万吨,综合利用建筑用砂石750万立方米;本轮规划地热或矿泉水探矿权转采矿权,不涉及净矿出让采矿权的比例。

  (五)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至2025年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820847平方米(1231.3亩);本轮规划期内的采矿权矿种均为地热和矿泉水,不涉及绿色矿山比例和边开采边治理矿山比例。

  (六)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改变开采方式、改变开采矿种等行为。把打击“砂、土、石”等矿产资源领域非法采矿乱象做为重点,同时密切监控其它矿种。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是无证非法采矿的巡查现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辖区范围内打击非法采矿的第一发现和第一报告负总责,要强化日常巡查管控,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巡查,提高重点区域的巡查频率,加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土监管,防范以工程名义实施非法采矿,将非法采矿遏制在萌芽状态,发现在初始,解决在初始。疑似非法违法采矿图斑现场核查率达到100%,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专栏四 规划主要指标表

  类 别 指标名称 2025年 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 采矿业产值(万元) ≥5000 预期性

  采矿业产值年增速(%) ≥40 预期性

  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 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100 预期性

  1:5万矿产地质调查 100 预期性

  勘查规划区块面积(亩) 45457.8 预期性

  勘查投入(万元) 1200 预期性

  探矿权数量(个) ≤1 约束性

  新增资源储量 地热(立方米/日) 500 预期性

  矿泉水(立方米/日) 5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规划区块面积(亩) 12058.1 预期性

  采矿权数量(个) ≤4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75 约束性

  矿山“三率”水平指标达标率(%) 100 预期性

  规划未来5年开采总量 地热(万立方米) 300 预期性

  矿泉水(万吨) 50 预期性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亩) ≥1231.3 预期性

  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疑似非法违法采矿图斑现场核查率(%) 100 约束性

  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率(%) 100 约束性

  规划指标属性:预期性指标是期望达到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的指标;约束性指标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政府责任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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