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才安居住房:根据丰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趋势,每年新建人才住房约200套,采用集中开发建设与分散委托代建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公共服务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设。按照平均套型面积65平方米,平均容积率2.2,10%的配套设施,估算人才住房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0公顷。

  (3)拆迁安置住房

  根据“十四五”拆迁计划,于2021-2025年新拆迁住宅户数约为42000户,拆迁住宅约为810万平方米。结合丰县往年拆迁安置现状及考虑目前丰县中心城区安置计划,2021-2025年需新增建筑面积约为674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控制在2.2,用地面积约为307公顷,以每套建筑面积115平米估算,需要5.87万套拆迁安置房。

  (三)市场租赁住房

  根据租房需求预测,预计“十四五”期间约需增加租赁住房45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800套,市场租赁住房约需3700套。由于丰县本地市场租赁住房以商品房和自建房为主,开发按照商品房平均套型120平方米,平均容积率2.2进行配置,因此建筑面积为44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为20公顷。

  (四)住房新增总结

  按照以上分配规划,2021-2025年丰县中心城区共计新增住房类用地约51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130万平方米。其中中阳里街道拆迁安置房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供地(供地面积约为132公顷),其余街道为集体搬迁(用地面积约为175公顷),用地不计入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计算,2021-2025年丰县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总供地面积约为339公顷。

  表21 2021-2025年丰县中心城区住房住房需求分配结构

  供应 住房类型 套数(套) 建筑面积

  (万㎡) 用地面积

  (公顷) 备注

  商品房分配 商品住房 33400 401 182 不含2020年一季度已出让部分

  保障性

  住房 公租房 800 4 2 商品住房开发配建

  人才安居房 1000 7 3

  安置住房 58700 674 307 中阳里街道政府供地(132公顷),其余街道集体搬迁用地(175公顷)

  租房分配 市场租房 3700 44 20 建设量计入商品房开发

  合计 97600 1130 514 其中政府供地约为339公顷

  第十八条 年度供应计划

  “十四五”期间是丰县中心城区发展的增速阶段,尤其是前三年城市化进程加快,商品房前三年按照13%左右增长量安排,后两年逐渐降低。公共租赁住房按每年增加160套住房,人才安居住房按照“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建200套,安置住房的套数根据目前丰县的拆迁安置计划以及丰县城中村的现状进行确定。

  (1)2021年供应新建商品住房约10000套、安置住房约13100套、人才安居住房200套,租赁住房160套,新增住房用地面积约124公顷。

  (2)2022年供应新建商品住房约8000套、安置住房约17800套、人才安居住房200套,租赁住房160套,新增住房用地面积约137公顷。

  (3)2023年供应新建商品住房约7000套、安置住房约14800套、人才安居住房200套,租赁住房160套,新增住房用地面积约117公顷。

  (4)2024年供应新建商品住房约7000套、安置住房约9600套、人才安居住房200套,租赁住房160套,新增住房用地面积约89公顷。

  (5)2025年供应新建商品住房约5100套、安置住房约3400套、人才安居住房200套,租赁住房160套,新增住房用地面积约47公顷。

  表22 2021-2025年丰县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土地供给年度计划表

  年度 各类住房建设(套数) 合计

  商品房 安置房 人才

  安居房 租赁

  住房 建筑面积(万㎡) 用地面积(公顷)

  2021 10000 13100 200 160 273 124

  2022 8000 17800 200 160 302 137

  2023 7000 14800 200 160 256 117

  2024 7000 9600 200 160 197 89

  2025 5100 3400 200 160 102 47

  总计 37100 58700 1000 800 1130 514

  第十九条 中长期(到2035年)住房发展目标

  规划2026-2035年为中长期发展阶段,届时丰县中心城区将预期达到50.5万常住人口,相对于“十四五”末增加人口12万,增加住房面积63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住房共需建设用地29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15公顷,商品房建设用地需275公顷。

  到2035年,城镇住房发展基本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城镇住房供需格局,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更加标准化,住宅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市场与实体经济发展基本一致,为丰县打造更具活力、魅力、生态的宜居之城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章 住房布局引导

  第二十条 布局考虑因素

  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区布局。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居住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结合丰县发展实际,选择适合规划期内实施建设的居住和配套用地联动产业及新区发展。结合老城区和新城区、高新区、城南片区建设,选择住房发展布点,与丰县产业发展实现相互促进。结合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实施住房空间均衡分布,实现交通出行的便利性和公共设施的均好性。

  第二十一条 住房建设总体空间布局指引

  布局方向:城区住宅建设布局与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确定的“东进南扩、西控北拓”的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一致。即跨过复新河向东至沙支河两侧,以总部经济的城市功能植入带动新城区发展,与徐济高速东出入口连接,依托老城区往南拓展,发展居住、商业、文化等城市服务功能,向北及东北方向发展工业、商贸物流产业,与徐济高速的北出入口连接,西部地区以土地整合优化为主,结合电动车产业发展,适当拓展城市建设用地。依托规划中居住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结合丰县发展实际,选择适合规划期内实施建设的居住和配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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