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及其防灾避险知识,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防灾避险技能演练,把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的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尤其是基层乡(镇)、农村、学校,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群众积极配合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 则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附图。
本《规划》自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