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于2022年4月22日,经十八届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如皋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实现更高水平全民健康、开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5号)、《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县域经济与县域综合发展跃升到全国第十六位。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同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与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发展基础

  1.健康如皋建设有序推进,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及时启动健康如皋建设行动,有效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等5大类重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村(社区)、健康促进机关、学校、企业、医院等各类健康场所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连续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审,率先实现国家卫生镇、江苏省卫生村(社区)全覆盖。2020年末,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上升到82.19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13‰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1%,全市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2.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更加有力。2020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33类,比2015年末增加19类;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95元,比2015年末增长45元,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12.17万份,规范建档率90.34%。完成婚前医学检查2.72万对,婚前检查率90%以上;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开展妇女“两癌”筛查13.46万例、产前筛查4.8万人次、新生儿疾病筛查5.13万人次,筛查率均达95%以上。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在园儿童视力健康建档3万余份,实现电子档案全覆盖。以镇(区、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保持在97%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超过65%。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100%,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低于南通平均水平。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市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达到国家规定建设标准,精神卫生、采供血等公共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趋健全,医疗资源稳步增长。认真贯彻实施《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皋办〔2019〕72号),整合41家民营医院组建1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一镇一院”目标。市镇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15分钟就医圈”全面形成。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投入使用,区域集中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到位;完成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选址和市中医院三期工程项目。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阵地公有化率达99.7%,基本设施设备配备率100%。建成独立型120急救指挥中心,设立院前急救分站12个,急救医疗指挥调度系统进一步完善。2020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61家,其中三级医院2家(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二级医院8家(综合医院7家、专科医院1家),一级医院35家,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143家,村卫生室354个。全市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376人、注册护士2555人、全科医师835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921张(其中护理719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含护理)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长783人、632人、949张。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如皋市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如皋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方案》、《如皋市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等医改文件,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会议,明确了医改目标、路径和举措。立足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一盘棋”思路,围绕“市带镇”“镇管村”管理要求和服务模式,全市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龙头建立两个医共体,14家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首期成员单位,依托龙头医院初步建成远程会诊、医学影像、远程心电、消毒供应等八大技术服务中心,镇村卫生服务全面实现“六统一”管理,医共体格局初步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促进了优质资源上下贯通、自由流动。完成基层医疗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与省市卫生专网互连互通;升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通过国家四级评审,市二院、三院、四院通过国家三级评审。开展“互联网 医疗卫生”服务,方便患者预约就诊、报告查询、在线支付等。

  5.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全市建成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完成市中医院三期工程建设,建成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14个、村级中医阁204个。市中医院顺利通过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复核评审和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挤进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协作单位。在市中医院建成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3个,新增南通市中医重点专科3个,市人民医院中医科跻身省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行列。全市新增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2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名、全国西学中和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等培训项目培养对象5名、省级和南通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6名,南通市名中医2名、南通市基层名中医7名。中医传承学习机制逐步建立健全,353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配备1名中医药服务乡村医生全覆盖,镇级6类10项、村级4类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有序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省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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