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重大疾病防治。加大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源头治理和综合防治,提升麻风病监测与畸残康复水平,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强化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疾病筛查和早诊早治,到2025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8%以上,设立心理援助热线,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提升精神障碍预防水平,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疏导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服务,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成市精神卫生中心,启动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创建工作,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能力,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达到90%以上。扩大适龄儿童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区、街道)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完善三公(工)联合、部门协作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哨点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医防协同建设,完善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搭建技术培训、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等协作平台。加强各类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预留平疫转换接口,落实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制定应急状态下临时征用为集中医学观察点、方舱医院等场所清单。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强化政府对深化医改工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职责明晰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创新督查落实机制,强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督查。严格考核激励机制,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纵深推进的内在动力。
2.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落实党委、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公平性、普惠性,确保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原则,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创新运行管理方式,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新机制,促进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3.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强化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大医共体的联动发展,加强远程会诊、医学影像、远程心电、医学检验、药械供应、健康促进、后勤服务等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以“市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龙头医院统一检查(验)、统一报告、统一服务模式,形成就医有序、服务高效、协作共赢、群众满意的医共体运行格局。针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至2025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形成,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4.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等“六统一”管理职能,优化镇村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抓好镇村卫技人员统一调配,促进医疗资源高效利用;按照分级诊疗要求开展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村卫生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规范村卫生室资产和财务管理,将经常性收支纳入镇卫生院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健全完善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和医疗风险互助分担机制,认真落实乡村医生企业职工“五险”待遇。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定期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切实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促进乡村医生全面履行职责。
(三)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织密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建立有序就诊新秩序。按照保障基本医疗、满足健康需求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织密以市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至2025年,全市建成1家三级综合医院、2家三级专科医院、9家二级综合医院、7家二级专科医院、25家一级医院,以及一批遍布城乡、方便就诊的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每千人拥有住院床位6.2张、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人。
2.做大做强龙头医院。重点提升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新城区功能配套和后疫情时代居民健康需求,启动市人民医院新城院区(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老年医院)规划建设,突出医教研功能,优化配套布局,确保2025年建成使用,编制床位数1600张,其中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0张、妇幼保健300张、老年医学中心400张;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个以上,实现重大装备同步升级,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加快市中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建设,启动外科病房楼、制剂楼改造提升工程,编制床位1001张,创建省重点中医专科3个,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3.提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环境。立足改善办医条件、优化就医环境,实现“留得住患者、留得住人才”目标,根据《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修订)》,对镇(区、街道)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改造提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创建基础。加快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门急诊楼项目建设,实施如城、城北、城南、搬经、江安、东陈等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建工程,完成丁堰、白蒲、九华、石庄、长江、吴窑、下原、磨头等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磨头、九华、搬经镇卫生院建成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确保70%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争创社区医院示范县(市、区)。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和“儿童保健”两个数字化门诊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服务及综合监督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