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动政策资源、公共财政投入同人社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对人社重大改革、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实施。健全人力资源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人力资源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数字建设。大力推进“数智人社”品牌建设,聚焦数据汇聚、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探索精准化“数治”路径。推进数据资源归集、拓展数据来源渠道,建设人社大数据库。强化用户精准画像、政策精准服务,拓宽人社大数据应用场景。发挥大数据对劳动关系形势研判作用,提前预警劳动纠纷。
(五)加强监测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完善监测评估制度,检查规划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分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