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管线可采用架空敷设,方式为中低架管线。在跨越河流时,为了节省投资,管道宜采用拱形直接跨越;在跨越道路时,管道宜采用立式门形布置,设置轻型钢桁架。
管道布置设计时须满足消防等各安全规范的要求;具体实施时,应征得城建、规划、交通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6.3.3 蒸汽系统
本规划范围内的热负荷以工业生产负荷为主,为保证工业用汽的蒸汽品质要求,建议采用蒸汽作为供热介质,有条件时,生活、采暖等热负荷可通过换热采用热水作介质。
供热介质的参数主要根据各热用户对蒸汽品质的要求而定。热力网供汽参数的确定应在满足用户用汽压力和温度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降低供汽压力和温度,以保证热电厂运行经济性较高,同时考虑到输送至各热用户距离带来的压降和温降。热电厂供汽参数待电厂建设时根据热用户具体要求由各电厂自行决定。
由于用热单位的用热方式不同,且用户较分散,各热电厂供热管线在调度、计量、计费等管理机制方面均有所不同,因此规划的热力干管多采用分枝树状结构,暂不考虑连通为环网。
在供热管架设计上应留有今后条件成熟时回收凝结水的管道敷设位置,待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回收,以有利于节水和降低电厂用水成本。蒸汽供热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末端加热。
第七章 实施效果评价
7.1 节能效果评价
保障能源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国家“十三五”能源发展的核心内容。《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指出,要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坚持集中与分散供能相结合,因地制宜建设城乡供能设施,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热电冷联供。同时要围绕保障安全、优化结构和节能减排等长期目标,明确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和重点,提高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7.1.1节能量估算
根据《江苏省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大纲》,热电联产规划近期所实现的节能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节能量=现有热电机组(含小锅炉)的能耗-推荐装机在供出相同热量和电量的能耗 热电增量部分节能量(分产能耗-推荐装机其能耗)
(1)北部供热片区
规划实施后,北部供热片区区域热源点为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和华峰超纤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目前暂无小锅炉计划被替代,因此节能量暂不计算。
(2)西南供热片区
规划实施后,西南供热片区区域热源点为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目前暂无小锅炉计划被替代,因此节能量暂不计算。
(3)东南供热片区
规划实施后,东南供热片区维持现状,目前暂无小锅炉计划被替代,因此节能量暂不计算。
7.1.2 新增能耗及其影响
根据《江苏省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大纲》,热电联产规划实施前后的新增能耗量,是指规划期内推荐装机其发电、供热(冷)总能耗与该地区被替代的项目总能耗之差。计算公式:规划新增能源消费总量=项目实施后能耗-原有项目耗能。
(1)北部片区
规划期内,北部供热片区维持现状,无新增能耗。
(2)西南供热片区
片区新增能耗主要为规划期内实施的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机组扩建项目。
规划实施后,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将适时实施扩建,扩建装机规模为:2×130t/h燃煤锅炉 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规划期内,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扩建机组新增装机约30mw,供电标煤耗取180gce/kw.h、供热标煤耗取38kgce/gj,厂用电率取24.85%。
推荐装机实施后能耗=142.9t/h×6500h×2.8gj/t×38kgce/gj 3×104kw×5500h×(1-24.85%)×0.180kgce/kw.h=12.52万tce。
3)片区新增能耗
片区新增能耗=新增机组耗能=12.52万tce。
(3)东南供热片区
规划期内,东南供热片区维持现状,无新增能耗。
(4)新增能耗影响分析
根据《江苏省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大纲》,考虑到各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规划实施后新增能耗量须纳入到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考核目标,规划应定量分析新增能源消费量对所在地规划期完成节能目标影响,评价指标可参照国家节能中心颁布的《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1号)》,详见表7-1。
表7-1 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影响评价指标表
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
所在地规划期能源消费量控制数比例(m%) 影响程度
m≤1 影响较小
1
3
10
m>20 决定性影响
综上,规划期北部、西南、东南供热片区新增能耗合计为12.52万tce。根据《南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的南通市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总量,结合《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202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目标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5号)提出的“十四五”期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要求,推测“十四五”期间南通市能源消费增量空间为421万tce。因此,规划期内热电联产机组新增能耗约占2.97%,对南通市完成节能目标具有“一定影响”。
7.1.3 综合热效率
(1)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热电联产机组年综合热效率平均大于45%。
热电联产年综合热效率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