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健全信息系统
完善金湖县房地产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整合土地、规划、开发、交易、产权登记等环节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完善金湖县住房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升级。
积极推动金湖县智慧小区建设。以《金湖县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安全、和谐服务为导向,以信息采集和移动应用服务等新技术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智慧小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个人家庭服务功能,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区自治管理,夯实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基础,推动智慧小区试点示范建设。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建立年度实施计划。依据本规划,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发展、产业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成效等因素,金湖县住建部门应联合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定期开展住房普查和专项调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市场进行合理修正。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将本规划约束性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和街道的目标考核,强化并分解落实规划的具体责任。金湖县住建部门应主导其他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规划的跟踪评估工作,严格监控规划落实情况,对落实规划不力及违反规划的行为,启动问责机制,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
金湖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15-2030)
附件2:
金湖县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2015-2030)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