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三月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丹徒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面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时期,是丹徒区奋力谱写“美丽丹徒”、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丹徒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国家、江苏省和镇江市相关规划计划,编制《镇江市丹徒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丹徒区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为“美丽丹徒”建设铺开前行的道路,引领丹徒区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目 录
第一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1
第一节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第二节 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3
第三节 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6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14
第一节 机遇 14
第二节 挑战 17
第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9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指标 20
第四节 主要任务 23
第四章 重点工程 57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8
附件 重点工程汇总表 60
第一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第一节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丹徒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参照《镇江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三大类共13项指标。截至2020年,丹徒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中12项指标已完成,1项指标不涉及,具体见表1。
表1 丹徒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属性 2020年完成情况 目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环境质量 1 空气质量达到
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约束性 77.5 75.2 达标
2 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 % 约束性 5.4 3 达标
3 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
比例 % 约束性 100 75左右 达标
4 地表水劣ⅴ类
水质比例 % 约束性 基本消除 基本消除 达标
5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
达到或优于ⅲ类
比例 % 约束性 100 100 达标
污染减排 6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 千克/
万元 约束性 0.85 完成省市下达的
任务 达标
7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千克/
万元 约束性 1.72 达标
8 单位gdp氨氮排放强度 千克/
万元 约束性 0.092 达标
污染减排 9 单位gdp氮氧化物排放强度 千克/
万元 约束性 2.25 完成省市下达的
任务 达标
10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比例 % 预期性 / 达标
环境管理 11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预期性 100 100 达标
12 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 % 约束性 23.71 22.3 达标
13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约束性 100 100 达标
第二节 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丹徒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标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趋势,2020年丹徒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6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7.5%,较2016年上升8.6%,改善幅度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间,丹徒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2020年丹徒区pm2.5年均浓度为40μg/m3,相较于2016年下降20%,细颗粒物管控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十三五”期间,丹徒区pm2.5年均浓度均高于40μg/m3,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35μg/m3。
“十三五”期间,丹徒区臭氧(o3)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年均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160μg/m3),但2019和2020年较前期有波动上升的趋势。
2016-2019年丹徒区pm10年均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70μg/m3,但2020年受疫情影响,年均浓度下降至57μg/m3,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16-2020年丹徒区no2和so2年均浓度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全区水环境质量考核情况稳中趋好。截至2020年年底,丹徒区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标准并优于考核要求;地下水及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黑臭河道全部达到“初见成效”“长治久清”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
丹徒区共有地表水国省考断面3个,其中辛丰镇断面既为国考断面又为省考断面,王家桥和紫阳桥断面为省考断面。2020年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较2015年的73%增长了27%;消除劣ⅴ类断面,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水质情况总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