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规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体系建设 重点工作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1 (一)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衔接省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研究建立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权责清单。 2025年 局安全监督处
2 建立健全综合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安全监管责任考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隐患问责追责等制度。 2022年 局安全监督处
3 落实省级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监督检查手册、检查规范,开展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研究,围绕重要安全监管事项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配合流程以及相应文件清单等。 2023年 局安全监督处、局属各相关单位
4 依据省级综合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培训大纲、教材体系等实施综合安全监管人员全员轮训。 2023年 局安全监督处
5 深入实施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一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专项工程,建立并持续落实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培训制度。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6 邀请应急部门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专题培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利用《安全生产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实操能力。 2022年 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
7 完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与管理制度,强化单兵装备信息化水平。 2025年 执法支队
8 健全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机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信用管理办法,整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多源数据,基于大数据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记分与等级评价,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分类分级的差异化监管。 长期开展 运管处、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执法支队
9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手册宣贯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 2022年 局安全监督处、局属各相关单位
10 继续推进“两客一危”、港口危化品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长期开展 运管处、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执法支队
11 落实行业各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技术指南、隐患识别判定标准,深化“两客一危”、港口危化品、船闸等重点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交通运输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四项机制”和“五张清单”,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报告机制。 2022年 局安全监督处、运管处、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执法支队
12 针对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差、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企业,建立专家驻点深度会诊机制,督促企业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闭环。 长期开展 运管处、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执法支队
13 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指导意见、推广方案等,在道路运输、港口危化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022-2025年 运管处、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执法支队、建设管理处、公路水路管理处
14 严格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督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强港口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考核。 长期开展 运管处、建设管理处、公路水路管理处、执法支队
15 建立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抽考机制,实现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全覆盖抽考。 长期开展 运管处、执法支队
16 推广应用从业人员终身安全培训教育云平台,强化培训考核数据分析应用,基于培训考核结果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推送。 2023年 运管处、执法支队、安全监督处
17 针对公路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推广利用“工程专家”小程序。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18 开展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提升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技能。 2021-2025年
19 引导重点领域交通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健康状况(身心)的定期检查工作。 长期开展 运管处、公共交通服务中心、执法支队
20 (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推广应用“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实施驾驶员行前安全行车常识测评、身心健康测评、出车例检以及行车提醒等,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行前安全测评等的数据分析和结果干预。 2022年 运管处
21 推广使用省级重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智慧化监测平台,建立车辆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加强车辆例检、运政在线等多源安全技术状况数据整合汇聚、分析研判与动态预警,实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分类分级管理。 2024年 执法支队
22 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系统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实车参数配置达标核查,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信息化管理。 2021年 运管处
23 推广应用车辆“运输安全码”,建立并落实车辆技术状况定期抽查工作机制。 2023年 执法支队
24 推广应用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平台,深化应用泰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交通强国江苏试点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监管机制。 2025年 运管处、执法支队
25 深化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完善并落实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监控制度,加强对严重报警行为的及时干预和事后处理。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26 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定期检验制度。 2022年 运管处
27 继续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普货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动重型载货车辆、发生伤亡事故的普货运输企业及车辆安装使用。 长期开展 执法支队
28 持续深化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公安部门规划建设和动态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加快推进电子抓拍系统、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完善农村公路限高限宽门架设置,推动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称重和视频数据接入超限超载治理监管平台。 2021年 执法支队
29 加强城市公交驾驶员心理生理健康监测,通过召开驾驶员心理健康疏导专题讲座等加强驾驶员心理健康培训。 长期开展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30 在城市公交领域推广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等主动安全设施设备,持续保持新进城市公交车辆全部安装驾驶员安全防护设施。 长期开展 公共交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