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强化重大项目统筹决策机制,优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市领导联系项目制等机制,落实分类分级协调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协调”机制和“三大例会”制度。定期梳理制约项目进度的主要矛盾,找准破解办法,开展项目前期提速、银项对接、征拆攻坚等系列专项活动,切实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推进力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一网通办”,对投资主体所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线上“一口管理”,各类材料数据实现线上“一口报送”。探索建立建设项目信息主题库,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类批复的结构化数据、电子证照和电子文件进行归集。积极探索区域评估、标准地供地、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审批创新。规范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实施“三个一批”清单化管理,分类推进“谋划盯引一批、签约注册一批、开工在建一批”等三个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项目开工后各项建设推进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三)强化支撑保障。强化落实“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的要素资源,切实加快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提高投资效率。深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审核、发行全过程管理。落实季度申报、发行机制,加强专项债券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专项债券使用绩效挂钩机制。大力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优化政府资金投资方向,建立新型融资模式,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加大企业债组织申报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带帽”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全省“国务院委托授权用地审批重大项目清单”。对于重大项目能耗指标,部分予以全市统筹保障。加强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解决重大建设项目落地难问题。
(四)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分解五年项目任务,确定年度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挂牌亮灯制等机制。开展项目过程评价和重大项目立功竞赛。压细压实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机制和激励机制。协调解决引进项目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保障要素和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重大项目储备、项目招商、国有平台打造等相关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专项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及各区、县(市)年度综合考评内容。